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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逃税咋量刑?崔永元爆料是否构成诽谤?
昨晚,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秉晨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从法律角度解析明星涉税问题。
初次违法只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签“阴阳合同”规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逃税罪?马律师分析,崔永元在微博里发布两份“大小阴阳合同”内容,“小合同”金额1000万,“大合同”金额5000万,公众关注的实质是明星涉嫌通过少申报收入来逃税的问题。在市场活动中,演出费价格完全由市场定价,但是将5000万的演出费通过合同掩盖,只申报1000万,就是典型的逃税行为。
马律师表示,如果真如崔永元所说,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马律师认为,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涉事明星是否会因逃税坐牢?马秉晨律师表示,如果崔永元爆料的是真实的,如果是已经代扣代缴了,很简单,涉事明星只要把缴税凭证展示出来就可自证清白,如果没有,那就等着警察带着税务稽查人员上门吧。
马律师介绍,目前我国对涉税问题,处理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宽松。当年一些知名歌星、影星因为逃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现在已经很少发生。2009年刑法修正案对偷税罪进行了修改,初次违法免罪,只需补缴应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马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如果范冰冰在5年内没有偷税漏税,没有受到刑事或者两次行政处罚,且此次涉嫌逃税行为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依法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那么依据崔永元爆料的内容,就很难认定涉事明星构成逃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