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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偷摘杨梅坠亡景区被判赔4.5万 但网友炸了

2018-06-03 01:06:47  中国长安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游客偷摘杨梅坠亡,景区被判赔4万5,网友炸了。。。。。。

去年5月,年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某山村景区游玩时,爬上河道旁的杨梅树摘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随后家属将景区管理方村委会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吴某的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而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据悉,河边的这些杨梅树属于当地村民委员会所有,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活动。

5月29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通报了案件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作为一名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

被告景区未告知危险,承担5%的责任,赔偿吴某亲属45096.17元。

对此,不少网友开始为景区喊冤

家属这是“无理索赔”吧:


也有很多网友觉得

景区5%的责任没毛病:

景区被判赔5%真的冤吗?

很多网友认为擅自攀爬景区树木摘杨梅原本是违反公共规则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发生意外纯属个人原因所致,凭啥向景区索赔?

1、景区有安全保障义务

对于景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旅游法》也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以明示的方式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而且要注意的是,安全保障义务系法定义务,其归责原则不以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为前提。

具体到这一案件中,景区中杨梅树被游客攀爬采摘,这样的事情其实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但景区没有采取警示措施,显然存在一定过错。

但并不是仅仅因为景区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就认定其承担责任。

网友提供的判决文书截图

网友提供的判决文书截图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3A级景区应当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在吴某从杨梅树上摔落受伤后,景区虽设有医务室,但相关人员已经下班,景区没有采取必要的医疗救助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未及时得到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

由此可见,法院判决景区方需担责,是于法有据的。

2、游客自身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完全应当预料到其爬树摘杨梅这一行为的危险性,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将95%的责任划给了吴某。另一方面,基于景区没有尽到“作为景区应当尽到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对突发事件设置应急预案,酌情认定其承担5%的赔偿责任。

法院的判决不仅指出了游客需要有规则意识,同时也强调了景区管理方需承担安全义务与管理责任。

类似案例也曾发生过。

在2014年就有新闻报道道,游客李某在某景区瀑布底部拍照,返回途中因为脚底打滑摔成九级伤残。伤者状告景区安全措施不到位,法院最终判定景区赔偿李某5万元。

来源:法制网 制图/李晓军

来源:法制网制图/李晓军

但景区安全事件往往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赖”景区。

遵守规则才是对自己负责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群众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出游的热情越来越高,但总有一些旅客在景区游玩时,不遵守相关规定,不文明旅行,例如冒险的“逃票攻略”、违规攀爬危险地带、驴友危险“穿越”等等,经常引发人身伤害和纠纷。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仍历历在目,一次不守规则的行为看似小事,但付出的代价可能就是生命。

本次老人景区摘杨梅坠亡案无疑也具有双向警示意义,再次警惕那些平时不注意遵守规则的游客要“三思而后行”,做到守法、安全、文明观景,否则,要承担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而作为景区管理、服务方,也应该有更好的人性化管理方式,比如设置温馨提示牌,及时的医护救援机制等,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减少意外和悲剧的发生。

遵守景区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不守规则、以身涉险,

最终只能自己承担难以想象的后果。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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