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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南京部分小区业主卖房联合涨价 专家:或成闹剧

2018-05-31 15:38:38  中国之声    参与评论()人

徐翔:有一个阿姨过来登记一套房子,挂牌价是260万,后来可能是得到这个消息,专门到我们门店来说,帮我把价格抬高一点,反正现在我也不是说特别着急。现在业主都想要抬到2.8万、3万了。我挂的这个价格也不高,你先给我涨个20万。

过分涨价会导致有价无市,难以售出

不过,因为小区体量较大,低价急售的房源依然有很多,经过买房人的理性选择,最终的成交价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中介人员表示,从当地的桥北板块来看,二手房市场房源充足,定价透明,就现阶段而言,部分业主想单方面提高房价,比较困难。

南京桥北地区房屋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徐翔指出业主涨价的心情我们能理解,但是过分涨价的话,有价无市,卖不出去,没有用的。

从网上流传的版本来看,意见书是由明发业主权益联盟委员会群主发布的。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平认为,发布这样的意见书属于个别业主的自发行为,对其他业主来说,并没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力。

唐平说,它在法律上并不是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这就意味着这个小区里面业主可以基于自身的意思和利益选择,我可以选择加入你这个意见书,也可以选择不加入。在这过程当中,一旦有相关的行为人通过一些胁迫手段,让人家不得卖房或者说让他加入这些意见书,那么行为人本身有可能涉嫌违法。

专家:自愿联合涨价不违法,但不值得提倡

如果部分业主自愿加入了这样一份意见书,从法律上讲,业主们联合涨价的行为又是否违法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如果说是垄断行业,或者是一些垄断企业它们联合涨价的话,可能说种行为是一种垄断行为,这个国家的反垄断法是有调整的。如果说是一些经营者还没达到垄断的程度,但是他们串通涨价的话,有可能是扰乱市场或者说是不正当竞争,那么这也是违规行为。但是作为业主的话,他只是处分自己的财产。因为本身这种个人出售房屋的话,双方有同样的议价能力,不涉及到垄断的情况,也不涉及到强迫交易的情况。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应该还不涉及到一个违规违法的情况。

岳屾山同时也表示,出售房屋本身需要遵循市场规律,业主这种联合涨价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他认为,联合涨价的话,有可能会影响到这个没有办法成交,不管是出售方还是购买方都会有一定的损失不值得提倡和鼓励这种行为,因为最终可能受损失的是一些标高价想要出售房屋的这些业主。

唐平律师则认为:这个事件无论是基于购房人的可选择性,还是说每个业主不同的考虑,他都是对自己利益的追求。最终这个事件有可能会成为一个闹剧。

(责任编辑:吕莉莉 CN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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