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南京部分小区业主卖房联合涨价,专家:不提倡,或成闹剧)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对大多数人来说,住房在个人财产里都占据着比较重的分量。除了满足最基本的居住需求以外,房子还寄托着不少人让财产保值增值的期待。卖房的人出售房屋时,想卖个高价来获得更多收益,这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有的人却把这种想法推而广之,想在卖房时“抱团”涨价,这听起来就有些不可思议了。
近一段时间,杭州、南京等地部分小区业主就被曝组成价格联盟,试图在卖房时联合涨价,这样的行为对市场有什么影响?是否合法?
业主以小区配套设施好唯由,集体提出调高二手房报价
近日,网上有消息称,杭州某些小区业主在卖房时联合涨价。这些小区业主内部达成有关本小区“上调二手房价”的共识,并提出比当地的二手房市场价每平米高出至少1万元“二手房指导报价”。
同样的情形,在南京也发生了。今年4月底,南京的明发滨江新城小区就被曝部分业主联合涨价。他们拟订了一份《告明发业主同志意见书》,要求从今年5月1日开始,所有业主联手抬高小区的二手房价格,并规定了不同户型的“指导报价”。与杭州的情况如出一辙,所谓的“指导报价”要比小区的二手房市场价每平米高出近万元。南京桥北地区房屋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徐翔说,很多业主可能觉得目前明发的房子价格可能低了,因为他们觉得自身的配套、交通、学区在桥北都是不错的。但是明发的价格一直以来不算很高,所以很多明发的业主自己感觉自己小区价格没上来,心里不平衡。业主集体开会讨论了一下,想到了这个方案。
意见书中还给出了涨价的理由:小区更换物业公司后,卫生、安全状况己大幅提高,商业配套也更成熟,实际性价比远高于目前二手房房价,所以提议上调价格,保护业主财产不被少数贱卖急卖业主自损自贬行为的侵害。据中介人员介绍,意见书在业主群和公众号里扩散,提高了部分业主对房屋出售价格的心理预期,确实有一些准备卖房的业主来到门店,要求涨价。
徐翔:有一个阿姨过来登记一套房子,挂牌价是260万,后来可能是得到这个消息,专门到我们门店来说,帮我把价格抬高一点,反正现在我也不是说特别着急。现在业主都想要抬到2.8万、3万了。我挂的这个价格也不高,你先给我涨个20万。
过分涨价会导致有价无市,难以售出
不过,因为小区体量较大,低价急售的房源依然有很多,经过买房人的理性选择,最终的成交价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中介人员表示,从当地的桥北板块来看,二手房市场房源充足,定价透明,就现阶段而言,部分业主想单方面提高房价,比较困难。
南京桥北地区房屋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徐翔指出,业主涨价的心情我们能理解,但是过分涨价的话,有价无市,卖不出去,没有用的。
从网上流传的版本来看,意见书是由明发业主权益联盟委员会群主发布的。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平认为,发布这样的意见书属于个别业主的自发行为,对其他业主来说,并没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力。
唐平说,它在法律上并不是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这就意味着这个小区里面业主可以基于自身的意思和利益选择,我可以选择加入你这个意见书,也可以选择不加入。在这过程当中,一旦有相关的行为人通过一些胁迫手段,让人家不得卖房或者说让他加入这些意见书,那么行为人本身有可能涉嫌违法。
专家:自愿联合涨价不违法,但不值得提倡
如果部分业主自愿加入了这样一份意见书,从法律上讲,业主们联合涨价的行为又是否违法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如果说是垄断行业,或者是一些垄断企业它们联合涨价的话,可能说种行为是一种垄断行为,这个国家的反垄断法是有调整的。如果说是一些经营者还没达到垄断的程度,但是他们串通涨价的话,有可能是扰乱市场或者说是不正当竞争,那么这也是违规行为。但是作为业主的话,他只是处分自己的财产。因为本身这种个人出售房屋的话,双方有同样的议价能力,不涉及到垄断的情况,也不涉及到强迫交易的情况。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应该还不涉及到一个违规违法的情况。
岳屾山同时也表示,出售房屋本身需要遵循市场规律,业主这种联合涨价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他认为,联合涨价的话,有可能会影响到这个没有办法成交,不管是出售方还是购买方都会有一定的损失。不值得提倡和鼓励这种行为,因为最终可能受损失的是一些标高价想要出售房屋的这些业主。
唐平律师则认为:这个事件无论是基于购房人的可选择性,还是说每个业主不同的考虑,他都是对自己利益的追求。最终这个事件有可能会成为一个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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