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查询发现,2017年10月有游客称进入凤凰古城时要缴纳50元。有时候收、有时候不收,买景区门票就不收、不买门票就收,游客、旅行社、商户的说法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解释背道而驰。
凤凰县旅文局方面的回应,实际将自己放在了十分尴尬的位置上。
正在展开的“利剑行动”要求依法查处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行为、严禁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是“不法旅行团强制要求收取费用”,显然此次“利剑行动”效果微弱。游客关先生说:“用什么标准评判低价团?说是打击低价团,但实际上一刀切,所有团队都得交这个钱,这个措施能起到什么效果?它到底在做什么?”
承认收费可能会引发更大的争议——尽管已经过去五年,2013年的收费事件至今余音未了。
古城内一家客栈老板对记者表示,此次收费可能是因为有些低价团进入古城后没有消费,另一家经营凤凰古城旅游产品的旅行社工作人员证实,购买古城内的景点门票就可以不交钱。
凤凰古城官方微博在前天曾转发一篇长文,其中提到,张家界、长沙部分旅行社因为短期利益,把凤凰古城包装成一个赠送景点,蒙骗误导大量游客,影响恶劣。微博随后删除,但这其中也许反映了当地主管部门的想法:古城有景、有投入、有维护,不该变成其他景点旅行产品中附赠的走马观花的免费项目。
旅游专家刘思敏认为,旅游地区针对旅行团进行合理收费未尝不可,但前提是遵循国家法律规定。刘思敏说:“对所有游客收费,对于凤凰古城这样综合性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可能是不利的,以前全免费,后来全收费,现在如果过渡到只对团队收费,确实可能更加合理,特别是零负团费泛滥、景区免费的情况下,某种程度上对零负团费能起到防范作用,但关键在于,地方政府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按照旅游法的规定,收取门票要开听证会,并且要提前半年进行公示。”
凤凰古城景区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叶文智曾对媒体表示,可能以后凤凰古城成熟了,产业做得很大了,可以把门票收入完全忽略掉的时候,就可以不用纠缠收费问题了。那一天如何到来?恐怕需要认真思索。(记者周益帆 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