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一个乡镇小站长的腐败样本:沉浸在美酒美色中

2018-05-29 11:38:15    环球时报  参与评论()人

对此,徐承业立即讯问陆道军。

问:“案发前你是什么职务?你在车乔公司担任什么职务?你是公职人员,怎么成为民营公司的负责人?”

答:“我是镇企业服务站站长。前任站长是法人代表,是公司具体负责人。因为公司是企业服务站管理的,所以我担任站长后,就自然成为了公司负责人。”

讯问完毕后,徐承业又先后出示了镇政府多名工作人员的证言,指出公司成立时的负责人是时任企业服务站站长。陆道军接任企业服务站站长后,即承继了车乔公司负责人的职务,所以,陆道军是镇党委政府授权的车乔公司实际负责人,履行的是党委政府授予行使的公共权力,其主体身份符合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在经过两轮辩论后,辩护人又提出,在建筑公司将25万元转到陆道军个人账户后,陆道军给建筑公司打了一张借条,并被装入了建筑公司财务账本。据此,辩护人认为,尽管陆道军自己想将25万元占为己有,但其客观实施的行为却符合挪用的犯罪构成,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应定性为挪用资金罪。

对此,徐承业当庭举证了陆道军及多名证人证言及相关账目资料,指出陆道军与建筑公司之间并无真实的借贷关系。所谓“借条”,仅是其实施贪污犯罪的手段,被告人既无“借”更无“还”的故意,且其在获取25万元后短时间内即挥霍一空,据此证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经过三轮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最终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并当庭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陆道军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公诉人表现专业精彩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作为一名经常与公诉人“对台”的律师,旁听庭审的淮安区政协委员冯小飞对公诉人的表现赞不绝口。

作为淮安市留置第一案,该案受到各界高度关注。庭审当天,中国庭审公开网对庭审全程直播,淮安市两级纪委监委100多名工作人员、淮安区100多名乡镇干部旁听庭审,3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评议,20余名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

庭审最后,公诉人徐承业发表公诉意见时,特别对陆道军走上腐败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社会危害性进行了深入剖析。他指出,随着职务的变化、权力的扩大,陆道军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下,仍然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而其这样做的原因之一,是追逐颓废堕落的生活方式,并越陷越深,欲罢不能,最终坠入犯罪的泥潭。

关键词:乡镇站长腐败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