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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殡葬改革遭质疑 毁棺起棺被斥为何做这么绝

2018-05-22 07:21:0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江西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35%,较上年提高6.4个百分点,增幅连续两年超过5%,增幅居全国第二位,目前有15个县(市、区)火化率达到100%。目前,江西已建成火化殡仪馆86个,经营性公墓99个,城乡公益性公墓6000余个。

江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江西还将继续完善绿色殡葬奖补机制,督导加快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散埋乱葬坟墓治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提升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开展殡葬改革示范创建活动,培育殡葬改革先行示范区20个和婚丧礼俗改革试验区10个,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尚。

法律专家

殡葬改革需要缓步慢行

“无论是移风易俗的需要,还是践行生态、环保的发展理念,殡葬改革都是无法绕开的议题。”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颜三忠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现代社会,任何公权力行为的正当性,都不能只靠目标正确来背书。如果缺乏对公序良俗的尊重和对法律程序的遵循,不仅成效难以保障,也可能误伤“人心”。

颜三忠认为,地方政府突然之间出台这种“一刀切”的火葬政策,尽管符合国家殡葬改革要求,但对于这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民俗传统的重大决策,起码应当通过公众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集体讨论,如果将这些程序全部省略,决策的合法性值得商榷。

很多家庭自备的棺材,说到底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上门“收棺”“毁棺”,一旦超过规定期限就强制收缴,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有违反物权法和立法法之嫌,即公民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政府作出限制或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决定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早在河南周口平坟事件发生后,《殡葬管理条例》中就取消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条款,这其实已为权力介入殡葬改革划出了较为明晰的界限。”颜三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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