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宁肯冒着被判刑的风险,也要吃一口穿山甲,吃了还要公之于众。
这种心态其实并不难理解。一方面,风险越大,收获的眼球也就越多。越是游走于道德与法律的边缘,就越是对某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人有强大的吸引力。这是几乎所有炫耀性消费的基本考量,也是那么多人前赴后继涉险犯事的基本轨迹。吃的是一口难得吃到的穿山甲,而享受的却是一种独有的高峰体验。
当然,以身犯险者众,也与心存侥幸不无关联。试想,国内有禁令,会担刑责,那就跑到国外。殊不知,像越南等东南亚国家也已将贩售穿山甲列为违法行为。
这一事件也表明,环保意识不会自动从天而降,也不会在轻巧的培养中养成,必须要经过广泛、严厉的法律惩罚,才有可能一点点扎下根来。而此事,也不应该止步于公司内部处理,有关部门应该主动介入调查,依法追责,彻底堵住一些人跑到国外吃野味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