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岑如祥因担心其投资参股桂盛公司、大自然公司亏损,于是通过罗桂全雇佣杀手去杀害蒋严。
一场民事纠纷,自此变得不可收拾。
检方抗诉后重审
2014年12月26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侦查终结,以岑如祥、罗桂全、常旭东、韩建生、韩桂生五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青秀区检察院分别于2015年2月10日和4月25日,两次将案件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并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青秀警方最终于2015年5月25日补查重报。
2015年7月9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中,检方称,五人雇凶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刑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五人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
一审中,岑如祥当庭翻供。除韩桂生和常旭东辩称,自己收到的信息是“控制蒋严”,是绑架而非杀人外,其余三人均认罪。
青秀区检察院当庭举证岑如祥名下的银行账户流水清单。罗桂全的姐姐作为证人,证实罗桂全曾于2013年底,将几箱钱交给其保管,过一段时间后又拿走。
一审庭审中,岑如祥是否曾遭遇疲劳审讯及刑讯逼供,成为控辩双方焦点。
2016年4月28日,青秀区法院一审认定,处于居中环节的韩桂生、常旭东两人,出现供述无法与有效联系的上线或下线相印证的情形,认罪种类不一致,因此证据链存在断裂,不能得出从罗桂全到漆为四分配钱款是为了雇凶杀人的唯一结论。此外,因为公诉机关举证的证据,不足以排除岑如祥、罗桂全被刑讯逼供的可能,两人的供述作为非法证据被予以排除。
青秀区法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五人无罪。
2016年5月3日,蒋严向青秀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三天后,青秀区检察院提交刑事抗诉书。青秀区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违法排除合法证据,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判决确有错误,应予纠正。
在抗诉书中,青秀区检察院表示,依据看守所外提记录,警方对岑如祥的提审,并没有超过法律允许的讯问时间,且岑如祥回到看守所后体检正常,没有证据证实警方对岑如祥实施刑讯逼供行为。此外,一审法院未考虑口供之间的印证关系,“片面看待全案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导致认定事实错误。”
央视网消息:2010年7月13日,山东商河警方根据群众报警,在一口几乎荒废的机井里发现一名已经身亡的男性,但经法医推测这名男子死亡的时间大约在6个月前,已经失去了辨认条件。
【环球网报道 记者 赵怡蓁】据法国媒体“欧洲时报”2月12日报道,法国极右政治人物菲利波(Florian Philippot)日前向巴黎警方报案,因为他几周内遭遇两起死亡威胁,可能涉及买凶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