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一桩涉嫌转包五次的“雇凶杀人”案 200万酬金变10万

2018-05-16 11:42:0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司法材料显示,常旭东向罗桂全提出,如果重新寻找杀手,需要追加100万元。罗桂全向岑如祥转述,岑如祥口头答应“事成后再付”。意识到“杀人”没有那么容易后,岑如祥萌生退意,但已经不能回头。

2014年4月,常旭东找到曾经坐过牢的韩建生,让其操办“杀人生意”。

司法材料显示,韩建生拿到27万元现金,以及一部白色手机、一张写有车牌号的纸条和一张蒋严的纸质照片。常旭东向韩建生许诺,事成后再付余款23万元。

韩建生也没打算自己动手。他以20万元现金将“杀人生意”转包给堂兄韩桂生。一场饭局上,韩桂生向漆为四“介绍生意”时,价格只剩下10万元。

漆为四意识到这桩生意受到层层抽成,对这笔交易意兴阑珊。

2014年9月11日,漆为四被警方刑事拘留,因其没有具体犯罪情节,同年10月27日,青秀区检察院认为无逮捕必要,决定对其不起诉。

同年9月21日,韩桂生被捕;11月5日,韩建生被捕;常旭东和罗桂全,则分别于同年10月16日和11月6日被捕。

2014年11月18日,岑如祥主动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自首。

或因经济纠纷“雇凶杀人”

蒋严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不认识岑如祥。青秀区检方的公诉材料显示,岑如祥的杀人动机,源于一场经济纠纷。

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检方依法审查查明,2012年8月,岑如祥投资参股广西桂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间接参与投资南宁大自然花园置业有限公司。

蒋严告诉新京报记者,2000年9月14日,桂盛公司与蒋严担任法人的新天都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书》,并合作成立南宁大自然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大自然花园项目。桂盛公司占股51%,新天都公司占股49%。

2013年11月11日,因“桂盛公司延迟开发,导致商业机会丧失,造成自己损失”,蒋严对上述两家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对土地使用权份额进行分割,并提出4000万元的索赔要求。

此时,岑如祥因2012年8月参股广西桂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成为南宁大自然花园置业有限公司股东。

这起民事纠纷历经两次审理,以及一次再审申请,以蒋严败诉收场——2017年12月,最高法驳回蒋严的诉求。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