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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谤后错杀同事 案发后自首并赔偿(2)

男子遭谤后错杀同事 案发后自首并赔偿(2)
2018-05-15 08:12:58 北京青年报

发诽谤微信者遭索赔

二中院认为,刘伟因怀疑多个微信群中毁损其名誉的言论系王刚所发,持刀刺切王刚胸腹部等部位十余刀,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伟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达成赔偿协议、认罪悔罪等情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以刘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北青报记者获悉,对于发微信损毁刘伟名誉的王强,刘伟提起了自诉,要求法院以诽谤罪判处王强承担刑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50万元。去年11月,该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在当时的庭审中,王强承认事情是自己做的,但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他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接受法律制裁。目前,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刘伟撤回了自诉。

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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