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违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个人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6.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失信名单将予以公示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拟予公布的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行为“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予公布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无异议的,在“信用交通”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异议的,可向原认定部门进行申诉。申诉经核实后,不改变原认定结论的,予以公布;改变原认定结论,或者有关部门发现原公示信息不实的,及时作出调整。
此外,交通部运输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组织或推动对网约车实施细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尚未发布网约车实施细则或已发布网约车实施细则但未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的城市,关于网约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待完成审查工作后实施。
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通过“信用交通”网站“信用动态—部”栏目下载,公众可以在2018年5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taxi@mot.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邮政编码:1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