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冯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刑事拘留。1月28日,冯某家属与司机祁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祁某1.5万元,祁某对冯某行为表示谅解。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冯某对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进行殴打,造成驾驶人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给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冯某对指控罪名及事实无异议。
“冯某对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进行殴打,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使得车上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考虑到冯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石景山法院认定,冯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冯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不再上诉。“当时主要是因为心疼孩子,没想到会构成犯罪,真的是得不偿失。”他说。
庭审结束后,石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于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交车司机在驾驶公交车时,车辆是处于正常行驶状态,这种情况下对司机进行殴打会使司机失去对车辆的控制,一旦车辆失去控制会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这比酒驾危害公共安全更严重。
公交司机被扇耳光 1月2日,浙江舟山一男子在乘上公交车后,便连扇驾驶员5记巴掌并殴打。公交公司说,男子嫌公交车往站点前多走十几米,突然发火。司机受伤,后送医治疗。男子被警方控制。
原标题:海口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一审被判4年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5月9日消息,5月9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女乘客陈某荣掌掴海口30路公交车司机一案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