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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申请"回家"因女儿过生日 看守所:批准

服刑人员申请"回家"因女儿过生日 看守所:批准
2018-05-09 08:01:40 重庆上游晨报

(原标题:女儿过生他申请“回家”看守所:批准!)

服刑人员申请回家因女儿过生日 看守所:批准

驻所检察官交代“回家”注意事项。

昨日下午5点,在荣昌区看守所,两名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的服刑人员办理好相关手续,将荣昌区公安局下发的《准许拘役罪犯回家决定书》仔细叠好,小心翼翼地放进裤兜——这是他们“回家”期间的“身份证明”。

刚走出看守所大门,当文鑫(化名)看到等在门口的妻子时,他快步走上前,拥着妻子的肩,“好久不见”。据悉,2016年10月,荣昌区检察院和荣昌区公安局率先试点,会签《荣昌区看守所执行被判处拘役罪犯每月可以回家的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已有50余名拘役罪的服刑人员获准回家一至两天,拘役服刑人员回家比例达40%左右,且全部按时返回看守所。

追悔莫及

他说“失去自由很难受”

下午2点30分,在荣昌区看守所,“依法保障·真情关怀”保障拘役服刑人员回家权活动正式开始。3名拘役罪服刑人员代表讲述“回家”的感受。李强(化名)就是其中之一,他在上个月被批准回家过,原本做小龙虾养殖生意的他收入不错,却抹不过兄弟情面参与盗窃入狱。

李强今年31岁,回首去年11月一时兴起和朋友参与盗窃手机的事情,他至今追悔莫及,“失去自由很难受。”

去年底,得知东窗事发的李强主动来到派出所自首。法院因李强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1000元。

女儿生日

他向看守所申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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