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毒品犯罪是可能被判死刑的重罪。根据该国1952年颁布的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走私贩运毒品超过一定数量,就可能被判死刑。其中,吗啡、海洛因等毒品的死刑数量下限为15克。
机票、食宿、酬劳的诱惑
托赵涵带服装样品的是外国人Clitin。赵涵的朋友尚晓娴告诉新京报记者,赵涵与Clitin是在自己的介绍下相识的。
2012年至2013年,尚晓娴帮Clitin往马来西亚带过3次样品,和赵涵的待遇一样,线路也都是Clitin安排的,但从未发生意外。尚晓娴说,“我自己也去过几次,都平安无事回来了。就因为这样,我才放心介绍给朋友。”
尚晓娴与Clitin相识于2010年。当时,26岁的Clitin在MSN上主动添加23岁的尚为好友。Clitin自称来自尼日利亚,在亚洲做服装生意。“主要是把衣服、鞋子、包包之类的东西从广州卖到马来西亚。”尚晓娴说。
相识后的两年,两人几乎每天上网聊天,Clitin对尚晓娴关怀备至,多次表示喜欢她,还几次提出请她帮忙从广州带服装样品到马来西亚。
尚晓娴没有接受Clitin的追求,也没有帮他带货。直到2012年创业失败,她才答应为Clitin帮忙,顺便去马来西亚散散心。
和尚晓娴、赵涵一样,在吉隆坡机场被查出毒品的女孩们要么亲自与货主联系,要么通过中间人介绍结识货主。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与货主只是“网友”关系,既不知道货主的真实身份,也没在现实中与货主本人见过面。
新京报记者采访了7名女孩的多名家属,他们均表示货主为黑人男性,自称在亚洲做服装生意,“嘴很甜”。其中,与4名女孩联系的为同一人,其QQ昵称为“love”,MSN昵称为“Clitin”。
安徽女孩程蓉是帮“love”带货的4个女孩之一,出事时20岁。此前,她在南昌做餐馆服务员,月薪2000元。
马来西亚一个法庭今天再度开庭审讯涉嫌在去年谋杀一名朝鲜男子的两名女性嫌疑人。马来西亚检方指控印度尼西亚人西蒂·艾莎、越南人段氏香,于2017年2月13号,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机场毒杀一名朝鲜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