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被告西单商场表示,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对原告补偿15万元,法院对此不持异议。
综上所述,西城法院于今年1月15日做出一审判决,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单商场补偿二原告15万元,驳回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郭女士和蔡先生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家属称老人性格和蔼否认情绪激动
4月24日在二中院的法庭上,商场首先对死者家属表示慰问,但坚持一审的答辩意见。代理人表示,死者自身情绪过激,商场在此过程中一直在劝导对方。“我们的销售人员只是转达厂家的意见,没有刺激对方。反而是老人听完之后,要拆下孩子的滑板车的金属追打我们的销售人员,最终被其家属拦下。”代理人称,据他们到蔡某单位了解,单位称蔡某的脾气确实不好。
此后,在更换产品过程中,蔡先生自身过于激动导致猝死,对此商场无法预见。此外,工作人员也进行了救助,后跟着去了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尽到了相应的责任。
“蔡某的性格非常好,是一个和蔼的老人。你们凭什么说他情绪激动,是你们的销售人员故意刺激他!”蔡某的妻子郭女士说,在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之后,她和蔡某带着孩子去商场协商更换,但被告拒绝维修与更换,将责任推卸到厂家。销售人员故意刺激蔡某,不让他联系商家。主管到达现场后,再次用言语刺激蔡某。
“蔡某作为一个60多岁的老人,心平气和地与对方协商,但对方不尊老爱幼,对其进行言语刺激。即使老人情绪激动。”家属否认蔡某追打销售人员,称他只是说了气话,吓唬一下对方。
此外,蔡某倒地之后,家属明确提出需要硝酸甘油等药品,但没有人提供。工作人员不是在那看着,就是惊慌失措,没有人对其进行救助。且商场对此类现象也没有进行过培训。“蔡某患高血压,但每天都吃药控制着,没有心脏病。因被告的行为导致蔡某情绪激动,引发猝死,被告应承担责任。”
庭审最后,家属表示愿意调解,但商场同意一审判决金额。由于差距较大,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