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妻子、儿子、代理人参加庭审。摄/通讯员王鑫刚
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蔡先生的死亡,为此,郭女士和儿子蔡先生将西单商场告上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3万余元。
被告:顾客猝死与商场无关
被告西单商场辩称,蔡先生所遭受的损害系因其自身身体疾病或缺陷所导致的意外事件,其猝死事件与西单商场的服务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西单商场在蔡先生的猝死事件中不存在过错,并已尽到服务场所应尽的义务,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基于人道主义考虑,西单商场同意对原告补偿15万元。
庭审中,商场请来了蔡先生突发疾病时在场人魏某、封某和段某作为本案证人出庭作证,对相关事实分别予以陈述。
一审法院查明柜台员工参与救助死者
一审法院查明,2016年6月27日,蔡先生在被告西单商场地下一层玩具柜台购买一台遥控仿真快艇玩具,因玩具出现故障,蔡先生多次来到被告处协商玩具快艇的更换或维修事宜,并将该玩具快艇留在被告处。2016年8月28日晚上7点,蔡先生携原告郭女士和孙子来到被告西单商场玩具柜台,与玩具柜台销售人员交涉解决方案。交涉期间,蔡先生被告知玩具快艇无法修理后,情绪较为激动,与玩具柜台销售人员发生言语冲突。
被告所属第二卖场儿童区主管经理接报后到达现场,后决定可再次更换玩具快艇。此时,蔡先生突发意识丧失后倒地。原告郭女士对蔡先生当即实施心肺复苏按压等急救措施,玩具柜台销售人员亦参与了对蔡先生的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