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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保外就医期间抢劫 假冒他人身份服刑七次减刑

2018-04-17 14:21:17  海南特区报    参与评论()人

经减刑将释放,才说出真实身份

此后,胡仲祺一直假冒“彭继伟”的身份,在海口接受审判、服刑。自2004年开始经过省高院、海口中院七次减刑,在2017年即将刑满释放时胡仲祺才讲出他的真实身份。2017年4月在海口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后,海口中院进行了再审。海口中院判决胡仲祺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尚有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三年五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2月,高院依法裁定,将罪犯胡仲祺的刑罚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刑期自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扣除罪犯胡仲祺已实际执行的刑期十五年八个月零四天,减刑后刑期执行自2018年2月1日至2024年5月27日止。

昨日上午,海口中院审监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罪犯胡仲祺减刑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过海口中院再审后,改变了原来的判决,再审前的减刑裁定自动失效。依法应当在原减刑幅度内对罪犯重新作出裁定,因原裁定减去的刑期已超过剩余刑期,遂裁定减去罪犯的剩余刑期,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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