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往年打击非法捕捞整治行动,不法分子在江面上与执法人员“躲猫猫”的情况,靖江警方决定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从在外围开展侦查的同时,密切关注江面“动态”。侦查人员一改常态,先摸清了收购人员这一中间环节的情况,然后向非法捕捞人员和上家接手的贩子延伸,覆盖了捕捞、收购、贩卖的所有环节。
经过侦查,长期从事渔业经营的王某进入了侦查视线,并有了重大发现。经查,王某作为负责人伙同董某等13人作为“股东”,每人缴纳2万元“保证金”(以防止个人私自交易),并签订了内部协议书和承诺书,实行“公司化”运作。
“这13名所谓的‘股东’,他们每个人手上均有长期合作的江边渔民,收购到鳗鱼苗后,他们统一交由王某联系外地专门的贩子,有的转手给了人工养殖鳗鱼的水产养殖户,有的层层转手,甚至走私到了国外。”孙明海介绍,负责收购的犯罪嫌疑人从渔民手中通常以22元至27元一条的价格购买,集中贩卖给上家,通常加价30%,并且层层加码。据警方查明,今年春季以来,通过王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收购的鳗鱼苗出售交易的总额近千万元。
至此,捕捞、收购、贩卖等环节的架构基本理清。4月2日晚,靖江警方组织100余名民警兵分多路同步实施统一抓捕,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当场缴获尚未出手的鳗鱼苗2000余条,以及捕捞工具“绝户网”等。
“‘尽管国家相关部门严禁捕捞鳗鱼苗等鱼种幼苗,并且在禁渔期内严禁捕捞所有鱼类等水产品,但是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很多渔民和从事渔业经营的人员仍然铤而走险,实施非法捕捞。”孙明海介绍说,由于现在正出于鳗鱼苗洄游季节,一条渔船每天均能捕获数量不等的鳗鱼苗,以每天捕获百条计算,日均净获利就达2000余元。更可怕的是,长江靖江段最窄处只有1.7公里,但是长江航道只有几百米,简易捕捞船密布江面,严重威胁着长江航道安全,且这些捕捞船由于缺乏有效的安全航行设备,每年在江面上均有亡人事故发生,而这些人为了攫取利益仍然置自身安全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