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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商洛两市政协原主席违纪受到党纪处分

2018-04-09 06:30:2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西安4月8日电(记者陈晨)记者8日从陕西省纪委获悉,日前,经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对渭南市政协原主席张建华违纪问题、商洛市政协原主席王甲训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张建华、王甲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陕西省纪委“秦风网”通报称,经查,张建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超标准入住高档酒店,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用。张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其行为构成违纪。鉴于其在组织审查前补交了部分超标准住宿的费用,审查期间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如实交代违纪问题,认错态度诚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建华党内警告处分;其超标准住宿费用已责令全部退赔。

陕西省纪委通报称,经查,王甲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商洛市政协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土特产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支付个人宴请费用,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对商洛市政协机关以会议费名义报销接待费用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王甲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其行为构成违纪。鉴于其在组织审查期间能积极配合,深刻认识自己所犯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甲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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