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包中有一类是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的视频片段或截图,通常以明星为主体,“葛优躺”便是其中的代表。
影视作品、综艺节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其制作者和表演者依法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允许复制、发行、表演、放映等。
因此,擅自使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的片段和截图制作表情包,将同时构成对制作方和演员著作权的侵犯。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因“葛优躺”表情包擅自使用了《我爱我家》的剧照,《我爱我家》的版权方也可以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上述旅游公司索要赔偿。
但如果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所以一般认为普通网民不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和使用这类表情包,不属于侵犯著作权。
恶搞表情包还会侵犯名誉权
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否就可以随意制作和使用真人表情包呢?实则不然。
大部分的表情包目的是娱乐,自然少不了恶搞的元素,但这种恶搞应限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中的规定,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因此,如果制作表情包时使用的文字与配图带有辱骂、贬低真人人格等字眼,或者过分夸张扭曲真人形象,对其恶意丑化,则属于侵犯名誉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几年前流行的“小胖”表情包,存在一些将小胖身体与女性身体结合,或配有黄色、低级的内容等情形,已构成对“小胖”名誉权的侵犯。
在众多真人表情包中,还有一种形式被大家熟识,即将真人形象以绘画或漫画的形式再现而成的表情包,比如姚明脸或动漫版的傅园慧。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此种行为构成侵权,但通常认为,如果由卡通形象及配字等因素整体判断表情包人物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明确指向某一真实人物,亦会构成侵犯肖像权。
在赵本山诉海南某公司侵犯肖像权纠纷一案中,两审法院便是以此为由,认定涉案的卡通形象构成对赵本山肖像权的侵害,最终判决海南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使用表情,还要注意这些“红线”
相较于表情包模糊的道德底线,相关法律规定则构成了表情包传播过程中不可逾越的红线。
据中工网报道,准备赴加拿大留学的郜宇翔在临近登机前,仔细检查了手机里存储的微信表情包,把原先100多个表情,删掉了一大半。
“学长在留学群里专门提醒过表情包的尺度问题。如被外国海关检查到手机内存有儿童类题材的表情包,严重的情况,可能会被当作恋童癖强制遣返。”郜宇翔说。
某高校的研三学生刘蒙宁则认为,表情包不能过于“黄暴”,她不能接受带有性挑逗意味的表情包。
影片《二十二》上映时,网上出现一组以截取“慰安妇”老人头像为基础制作的动图表情,引发社会公众强烈愤慨。
根据网友发布的表情包截图,多位纪录片中的老人被截出特写,并配文“我真的委屈啊”、“不知所措”等网络流行语。
随后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表情包制作公司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5万元,并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两个月的行政处罚。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表情包传播方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亦不同。
对于制作方而言,生产的表情包如果侵犯了公共利益、违反《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按情节轻重接受相应处罚。
对于网络平台而言,应承担审查责任。
对于网友而言,若使用者的传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则会根据其造成的社会后果接受相应的处罚。
你要不要清理下表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