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某因涉嫌妨害公务,于2017年5月27日被刑拘,同年5月31日被逮捕。2017年8月21日,思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奚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案例三
酒驾冲卡并逆行
2017年5月7日凌晨,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交警大队钟山中队民警在滨湖路排头村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当天凌晨3时,张某驾车向盘查点驶来。当民警示意张某停车接受检查时,他猛踩油门,驾车强行闯卡。铁质路障牌被一路拖行,车底火花四溅。车辆行驶至滨湖路与沧林东路路口,碰撞路口中间绿化带,又逆向行驶至海沧区天虹商场西侧附近辅路才停车。张某下车后被追赶而来的民警控制,经现场检测,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于2017年5月7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8月22日,海沧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