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标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菜泥天峰染发焗油为假冒产品。
二、上述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江苏、浙江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要求安徽、甘肃、广西、河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西藏、新疆、浙江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特此通告。
附件:1.88批次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信息
2.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