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浙江江山人曾洪君杀人后末路潜逃,在恐惧和压抑中变异成了哑巴,辗转在江苏、山东、浙江等地的多个工地务工,并在安徽亳州组建新的家庭并生子。2017年10月21日,他被警方成功抓获而落网。来自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2018年3月27日上午此案将在该法院一审开庭。
犯罪嫌疑人曾洪君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被告人曾洪君,曾用名“曾志军”,冒名“王哑巴”,生于1972年7月。经依法审查查明:曾洪君与被害人柴正军(男,殁年35岁)、柴史英系亲戚关系。双方因房租及经营菌菇种植生意产生矛盾。2005年4月29日下午,被害人柴史英前往杭州市拱墅区祥符镇吉如村吉如路39号被告人曾洪君夫妇的暂住处,向曾洪君妻子柴小琴讨要纠纷款,二人发生争斗,后柴史英离开。当晚8时许,被害人柴正军、柴史英夫妇再次来到曾洪君夫妇的暂住处,与曾洪君夫妇发生激烈争吵。曾洪君遂持刀挥砍柴正军、柴史英二人,致被害人柴正军面部、右前臂被砍伤,经左颈部遭锐器砍切后致左颈内静脉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被害人柴史英头部、面部、右前臂被砍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评为轻伤(偏重)。事发后,被告人曾洪君外出潜逃,于2017年10月21日在安徽省毫州市谯城区牛集镇被侦查机关抓获。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曾洪君持刀挥砍被害人柴正军、柴史英,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偏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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