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羞辱。在婚礼过程中受到侮辱、羞辱的,主要是长辈和新娘、伴娘等女性。曾经,陕西西安一场婚礼结束后,新郎的5名朋友竟然强暴了伴娘。
人身伤害。近年来,一些婚礼陋习使喜庆的婚礼成了一场场闹剧,甚至是悲剧。比如,陕西省榆林市某小区,白天刚办完婚礼的男子蔡某从6楼坠亡,而据其亲属讲述,其是在躲避朋友闹洞房时不幸发生了意外。
记者:就像刚才提到的,一些出格的婚庆陋习有时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后果,这些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李明舜: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对这些婚俗的坚持与否,必须要以是否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人格尊严为标准进行具体分析,区分出良俗和恶俗。凡是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不侮辱人格尊严,意在增添婚礼欢乐气氛给新人带来祝福的风俗习惯,社会和他人都应该给予尊重。反之,如果违背当事人意愿或侮辱人格尊严的婚礼习俗,则无疑是恶习陋习,应当彻底摒弃。
张起淮:在民事上,出格的婚庆陋习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主要涉及的法律条文包括: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二十一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