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伴娘遭性骚扰新人被当众问隐私伴郎挂彩很平常婚庆陈规陋习何时休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针对婚庆行业发出通知,要求强化对婚礼司仪、节目演员的培训和监管,引导其切实履行“倡导文明婚礼、抵制陈规陋习”的责任。
之前,发生在盐城某婚礼现场的“公公吻新娘”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公众纷纷谴责此类婚庆陋习。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婚庆陋习在不少地方都存在,成因比较复杂。
新郎父母怂恿闹事
方丽玲是北京市一名房地产销售人员。今年大年初六,方丽玲回到山东沂蒙,给发小当伴娘。方丽玲觉得不可接受的是,喜庆的日子她却遭到两名伴郎的各种骚扰。
两名伴郎是新郎的初中同学,也是本地人。新郎父母和新郎一直用“婚礼就是要热闹”为由,要求方丽玲“完成”婚礼陋习。
“新郎开婚车来接新娘时,按旧例,伴娘应该与新娘同车。可是,两名伴郎却要求我与他们坐另一辆车,而且还要坐在他们中间。一路上,他们提出各种‘闹婚礼’的要求。为了不让发小没面子,我只好用‘嘴对嘴’的方式,喂了其中一名伴郎一片黄桃。”方丽玲说。
此外,在婚宴上,新郎新娘敬酒时,两名伴郎与其他起哄的亲戚都要求新娘喝伴郎喝过的酒,不喝就是不给面子。前后共有4杯,约6两,新娘实在喝不下,方丽玲想帮发小挡酒,被伴郎讥讽道,“如果你来喝,就得喝我嘴里的”。
“因为我和新娘关系特别好,不想看她不开心,有很多不想做的事都做了。但我觉得在这件事里,最可恶的还是新郎和他爸妈。他们全程都不帮我们说一句好话,还跟着起哄。如果新郎父母不是这么放纵那些人,闹事的人也会收敛很多。”方丽玲说。
婚庆节目低级下流
乔玉璇是北京一所高校的法学专业女博士,从湖北嫁到吉林省四平市。举行婚礼时,新郎的家人为了热闹,请了当地一个剧组来表演助兴。
“我以前以为这种表演应该是很喜庆、热闹,但那次表演让我‘刮目相看’。”乔玉璇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据介绍,表演舞台搭起来后,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围坐在舞台附近,新郎新娘和双方父母坐在舞台正中间。开始的几个节目比较好笑,但之后节目的尺度越来越大。先是女演员表演尺度增大,完全不管舞台下还有四五岁的小孩和六七十岁的老人。后来演员开始在节目中增加荤段子以逗乐观众。最后,主持人让新娘新郎上台,从给大家表演亲吻、拥抱到询问新娘新郎房事细节,甚至问到男方父母的房事经验。亲戚朋友看到双方父母的尴尬都哄笑起来。
“我不是本地人,我一点也不能理解大家看着新人一家面红耳赤时的开心。至少在我们老家不会对长辈开这种玩笑。虽然只是言语上的调戏,但是我还是觉得很不尊重。”乔玉璇说。
打闹过度伴郎挂彩
陈勇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职员,在安徽省安庆市工作。今年2月初结婚,新娘是当地人。
婚礼当天早上,陈勇和3名伴郎开着婚车去接新娘。按照当地婚礼风俗,在接新娘的路上,新郎要给堵着路的村民发香烟和鸡蛋。不过,有的村民比较过分,直接坐在马路中央,索要一整条烟当“过路费”。
“当地风俗是新娘的家人给伴郎和新郎的父亲‘抹红’,就是用红色颜料抹满整张脸。这个环节,伴郎四处躲,新娘的家人四处追。追到后,不仅‘抹红’,还使劲拧伴郎的耳朵,使耳朵看起来和颜料一般红。可能是大家比较忘情,1名伴郎的耳朵被拧破出血。我很担心,当时就送他去附近的卫生院就医。”陈勇说。
陈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简单包扎了一下,幸好问题不大。不过,我还是挺愧疚的。对方是我妻子的长辈,我也不好意思劝阻,只能眼睁睁看着我的朋友受伤。不过,这在我们这儿算是很轻的伤害了,新郎、伴郎在婚礼上挂彩是常有的事。如果伴郎看起来比较强壮,新娘的家人下手会更狠”。
法不责众观念作祟
现代社会,婚庆陋习为何仍然存在,并且在有些地方愈演愈烈?
对于婚庆陋习的受害者来说,他们的感受尤其深刻,从各个层面进行了反思。
方丽玲认为,婚礼陋习的存在与婚礼当事人的态度有着直接原因。就她的经历看,新郎父母的纵容、新郎的漠然、新娘的软弱,才让她在发小的婚礼上出尽洋相,被众人戏弄。对伴娘进行性骚扰和其他伤害并不是个案,也并不仅在某几个地方出现。
“我来当伴娘,是想分享幸福,陪你美美的出嫁,我也是有尊严的人,我没有义务当暖场的玩具。”方丽玲说到这里有些愤怒。
方丽玲认为,从一些媒体报道来看,伴娘已经逐渐成为一种高危角色。“当伴娘时恨不得穿着防弹衣过去。伴娘的意义也在逐渐改变。伴娘本来代表着陪伴和分享幸福,现在却有了很大不同。对某些心怀不轨的人来说,伴娘意味着可以随意侵犯。而伴娘自己也会觉得处境危险,也就很难享受参加婚礼带来的幸福感,甚至会觉得邀请自己当伴娘的新人是在迫害自己”。
乔玉璇认为,地理环境是造成婚礼陋习的主要原因。每个省份都有不同程度的婚礼陋习,形式也不一样。“我不喜欢老公家乡那种夹带着荤段子的表演,我老公也常常说我家乡婚礼的流程复杂。我觉得看这个节目是陋习,但是当地人觉得很好玩很精彩”。
对于婚庆陋习的危害,乔玉璇说:“对我和我老公家人的关系有一点影响。毕竟婚礼之后,我多多少少会认为他的亲戚思想不纯洁,也会担心我的儿女会被带坏,所以能少回婆婆家就少回,所以也就没那么亲密了。”
陈勇认为,有些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法不责众的“原则”在他们心中存在已久。平时,在普通的生活环境里,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对另一个发起攻击,但婚礼上起哄的人特别多,所以大家都认为人身伤害类的行为是“无罪”的。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把婚礼定在酒店,也就是只有婚宴这一步,这样就没机会戏弄伴郎、伴娘。”陈勇说。(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受访者均为化名)
一些婚庆陋习触碰法律红线
业内专家:情节严重或将被追究刑责
对话人
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
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专家张起淮
《法制日报》记者杜晓
《法制日报》实习生曹明珠
陋习缘何长期存在
记者:最近几年,有关部门一直在倡导婚庆新风,有些地方还出台政策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媒体也在不断呼吁抵制婚庆陋习。然而,从实际情况看,婚庆陋习问题依然频频出现,某些人甚至对此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李明舜:最初的闹婚因其既有性启蒙意涵,同时也给众人带来欢娱和刺激,因而在一些地方盛行不衰、相沿成习。
张起淮:婚庆陋习长期存在,其中有三大原因:
法治观念淡薄。虽然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人们的法治意识在逐步增强,但由于婚礼发生在日常生活当中,且融合有“风俗”“惯例”“当地做法”等多种元素,造成了人们在举办、参加婚礼时有时会因为气氛、环境等影响,出现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况,从而做出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名誉权、隐私权,甚至损害人身安全的行为。
习俗严重变味。“闹洞房”是传统风俗,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适当的“闹”有助于活跃婚礼现场的氛围,增加喜庆气息,加深亲友感情交流。然而,随着时代变迁,从古流传至今的传统风俗在个别怀有吸引眼球、标新立异、故意捉弄、恶意侮辱等不良心态的人的推波助澜之下,开始变味,甚至演变为羞辱长辈、挑逗女性、惩罚男性的恶性事件。
宣传教育不足。在传统婚俗的美好悄然向恶俗转变的过程中,其严重性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及时关注和重视,也并没有及时启动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汲取传统中的精华、摒弃习俗中的糟粕方面缺乏有效的指引,对一些初期的恶俗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和惩处,致使其日益泛滥,愈演愈烈。
闹婚过度或违法
记者:性侵伴娘、殴打伴郎、婚庆“节目”低俗……近年来,一些被曝光的发生在婚礼上的怪现状、恶性事件令人吃惊。婚庆陋习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张起淮:我认为,危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铺张浪费。好面子、讲排场是引发婚礼铺张浪费的根源。买房、彩礼、礼服、婚车、仪式、宴席,整个结婚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都要相互攀比,不仅自己受累,而且也给双方父母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猛烈灌酒。婚礼过程中毫无节制的灌酒不仅使得新郎新娘苦不堪言,而且伴郎、伴娘甚至是在场的亲友都未能幸免,被灌得酩酊大醉的人不在少数。浙江松阳一名新郎在婚礼当天未能成功阻挡亲友灌酒,终因醉酒身亡。
侮辱羞辱。在婚礼过程中受到侮辱、羞辱的,主要是长辈和新娘、伴娘等女性。曾经,陕西西安一场婚礼结束后,新郎的5名朋友竟然强暴了伴娘。
人身伤害。近年来,一些婚礼陋习使喜庆的婚礼成了一场场闹剧,甚至是悲剧。比如,陕西省榆林市某小区,白天刚办完婚礼的男子蔡某从6楼坠亡,而据其亲属讲述,其是在躲避朋友闹洞房时不幸发生了意外。
记者:就像刚才提到的,一些出格的婚庆陋习有时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后果,这些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李明舜: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对这些婚俗的坚持与否,必须要以是否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人格尊严为标准进行具体分析,区分出良俗和恶俗。凡是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不侮辱人格尊严,意在增添婚礼欢乐气氛给新人带来祝福的风俗习惯,社会和他人都应该给予尊重。反之,如果违背当事人意愿或侮辱人格尊严的婚礼习俗,则无疑是恶习陋习,应当彻底摒弃。
张起淮:在民事上,出格的婚庆陋习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主要涉及的法律条文包括: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二十一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出格的婚庆陋习还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面临行政处罚。
出格的婚庆陋习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因为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法律条文有: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怎样摒弃婚庆陋习
记者:从实际情况看,治理婚庆陋习多停留在引导层面,效果不尽如人意。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时,法律才可能介入,但此类典型案件往往很快被人遗忘。面对这种局面,如何有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摒弃婚庆陋习?
李明舜:法律应当维护公序良俗,同时也应当承担移风易俗的责任,对于那些违背公序良俗的粗鄙行为和恶俗行径,应当给予否定和禁止,不论这些粗鄙行为和恶俗行径打着何种旗号。由于发生在婚礼的闹婚行为多与性有关,因此,那种违背当事人意愿,具有性内容的闹婚行为,在本质上就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性骚扰。对此,社会不应当容忍,更不能鼓励。
张起淮:曝光低俗闹婚。对内容粗俗、格调较低的低俗闹婚行为坚决予以曝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闹婚行为,对于产生恶劣影响的低俗婚礼的当事人,由公安、文化等执法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还要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如因婚庆陋习而遭受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应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加害人提起诉讼或报案,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婚庆陋习予以相应的震慑。
记者:婚庆不仅是个文化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应该从法律方面采取哪些措施,引导婚庆健康发展?
张起淮:可以考虑出台倡导文明婚礼的相关办法和细则,完善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确立健康、向善、向上的婚姻观。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舆论导向,提高人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肃清婚庆陋习的歪风邪气,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在完善立法、加强教育的同时,对顶风作案的恶意闹婚行为应加大惩处力度,激浊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