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汉中男子产权证在手车被过户车管所:身份证真假民警辨不了)
产权证还在手里,借给哥哥的车就被人莫名过了户。近日,城固的方先生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
>>车主疑惑
证件在身上咋过的户
昨日,方先生说,自己的车是2012年花近20万元买的。去年5月借给他哥用,再要时他哥说车有点毛病在修,没想到是瞒着他抵押给了二手车行。之后他还联系不上他哥了。
“我是去年8月听别人说车被我哥抵押给了二手车行。”方先生说,他找到了二手车行,发现哥哥借了二手车行5万元,将车作为抵押。后来迟迟未还本息,车被二手车行卖掉。方先生前往汉中市车管所了解到,他的车不仅被卖了,还过户到别人名下。
方先生想不通,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都在自己身上,车子是怎么办完过户手续的?
>>车管所回应
身份证真假民警肉眼辨别不了
昨日下午,汉中市车管所一负责人说,经调取车辆过户资料,发现车辆过户是用身份证补办了《机动车登记证书》。
方先生说,车子属于大件商品,在买卖过程中,职能部门的审核应当是严格的,怎么能凭一张身份证就轻易将他人的合法财产过户。
车管所负责人解释说,他们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车辆转移登记需要四种材料:现车主的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证明(也就是交易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并提交机动车。这四种材料中,最关键的是车辆登记证书和车主身份证明,拿着这两样材料,可以很容易地补办机动车行驶证,还可以开出交易发票。
“规定未要求车辆过户时,车主本人一定要到场,但用假身份证的情况也可能存在,民警用肉眼也辨别不了假身份证。”该负责人说。
他们认为,车管部门只对机动车辆所有权变更信息进行转移登记,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应确认卖方的身份信息,如果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提供的相关资料失实,责任应在机动车代理人。
>>律师说法
可要求撤销变更登记
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说,机动车属于大型动产,与房屋等不动产在登记的性质上是相同的,所以在办理转移登记时,虽没有明确要求原车主必须到场,但是车管部门有严格把关并配合原车主查询车辆相关信息的义务。
如果是车主之外的人拿着假身份证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可以和车管所协商,要求其撤销变更登记。
昨日下午,汉中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他们已经和二手车行取得了联系,要求对方说明情况并和方先生协商。同时,他们也将按照规定要求二手车行返还车辆并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将车辆重新过户到方先生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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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20多万买房已经过户交房时发现房被租出去了】
张先生去年在杭州临安区买了一套120多万的房子,半年前就已经办理好了过户手续,房产证上也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可当张先生到了交房的最后一步,才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就被原房东租了出去,而且一租就是一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先生的这套怡情枫景苑的房子,在去年的11月16号就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就在过户后的第二天,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已经改成了张先生和爱人的名字。今年3月5号,张先生得知自己在银行的按揭贷款也已经到了中介的账户后,就找中介进行最后的物业交割,可没想到中介给的答复却是,这套房已经租了出去。
张先生说,他怀疑,这很有可能和今年春节前后,发生的一件事情有关。当时原房东要求他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但经过协商,原房东同意,自己进行银行按揭贷款。不过,这笔贷款迟迟未到,于是就有了纠纷。双方为了这个事儿,一直没谈妥。之后,原房东又提出了一个方案。
张先生:“原房东说你如果不给我,就赔偿我这48万在春节期间的利息,如果按一个月来算,我估计在两、三千块钱。”
原房东的这个要求,张先生也拒绝了。据他所说,之后就发现房子被租了出去。事情真的是这样吗?随后记者尝试联系原房东进行协商,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据了解,张先生买这套房子是通过两家中介公司合作完成,当初是居家房产的业务员带张先生看的房,之后由诚佳房产完成相关的买卖手续。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了负责交房的诚佳房产,但是中介却给出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说法。
诚佳房产总经理:“你没有委托谁,这个房子怎么租出去的。”
张先生:“所以我不知情,我很冤枉。”
诚佳房产总经理:“你不要很冤枉,人家电话里说了,是你让他租出去的。”
张先生:“这个要讲证据。”
事情到了这里,似乎出现了反转。张先生认为,是因为和原房东闹得不欢而散,之后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被出租了。而中介则表示,张先生当时买房子,本来就打算直接租出去,并且委托了另一家中介居家房产的业务员办理此事。为了证实自己说法,他也当着记者的面,给当时负责租房的居家房产的业务员打了电话。
居家房产业务员:“他委托我租掉的,一定要租掉的,他现在又说一定要空房子给他变成这样的。”
张先生:“我没有委托。”
对此,张先生表示,自己当时确实说过有租房的计划,但是没有正式委托。中介表示,自始至终张先生对房子出租一事,都是知情的。如今,张先生的房产证也被压在中介这里,事情陷入僵局。中介还表示,导致出现目前这个情况,也是因为张先生曾经答应过原房主,如果银行按揭贷款没有及时到账,会给原房东一定的利息补偿。
诚佳房产总经理:“就是说到了某个时期,银行贷款没有到的话,张先生要给一定利息的。”
记者:“这个有相关的合同约定吗?”
诚佳房产总经理:“口头的。”
目前,当时双方沟通的内容,两方各执一词。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去年11月份,张先生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合同上对办理过户到正式交房这段期间,双方的违约行为没有具体约束条款。如今,中介说是张先生不断出尔反尔,他们愿意继续协商,但是希望张先生能够作出一些让步。而张先生表示,自己是在维护正当的权益,没有理由吃这样的亏。对于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观点:一个是看时间点,租赁行为发生在买卖行为之前还是之后,如果发生在买卖行为之后房屋所有人有权利要求租客清退,租赁合同无效。另一个看当时合同有没有对延期贷款这个情况,是否有约束。
张先生表示,接下来,他也会走法律途径处理此事。
【常州男子全款买辆二手车 一年过去竟不能过户】
中国江苏网3月14日讯 全款买了一辆二手车,可一年过去了,至今仍不能过户。近日,忍无可忍的车主向我市12315投诉。
去年2月,刘先在武进湖塘一二手车市场看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与商家签订购买合同后,付了全款4.5万元,将车开回了家。之后三个月,刘先生一直催商家办理过户手续,可商家没有任何理由,就是拖着不办。刘先生多方打听后得知,这种车型在规定的时限内是不可以转让的。原车主很可能拿了购车补贴,汽车如今还在限制转让期限内,所以一直拖着不来办理过户手续。
今年过完春节后,刘先生再次找到商家,提出要么过户,要么退车,遭到商家拒绝。经武进区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调后,刘先生愿意承担部分手续费及车辆折旧费后退车,挽回损失3.6万元。(肖宝 庄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