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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乱飞也要拍,邢台威县通报6起典型案件

2018-03-13 20:11:4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青年网邢台3月13日电(王鹏展 记者 姜文山)据“河北发布”消息,中共威县纪委、威县监察委员会通报关于李化标等6起典型案件,涉及贪污扶贫款、优亲厚友、乱收费、失职渎职、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等行为。

以下为通报具体内容:

2011年,2012年,章台镇大章台村党支部书记王振河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以其哥哥王振江、嫂子李秀英等名义违规上报危房改造补助,由王振江领取修缮补助款7000元和4668元,共计11668元。2000年至2014年,王振河向该村9名建房户以占地租赁费、宅基使用费名义收取19800元。经研究,给予王振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七级镇太平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化标、原会计李宗相在该村土地流转时,将42.81亩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以个人名义上报,获得上级扶贫补贴款42810元,将此款在梨园入股。自入股以来国苈公司共给入股户分红地一次,分红4281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李化标、李宗相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研究,分别给予李化标、李宗相开除党籍处分。

2014年,刘宝忠任赵村乡副乡长职期间,在东贤塔村夏焕珍危房改造审核、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刘宝忠没有认真履职,致使夏焕珍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贴款16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刘宝忠负有直接责任。经研究,给予刘宝忠行政警告处分。

吕洪军任梨园屯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2014年6月至2017年1月医疗收入41.4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坐收坐支,形成账外资金。吕洪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研究,给予吕洪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15年,侯贯镇梁庄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主任梁金相在召开该村预备党员梁杰亚转正党员会议时,由三名群众代替三名党员参加会议并表决意见,梁金相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梁金相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研究,给予梁金相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16年10月,洺州镇五里台村党支部书记王友臣家庭宽带费910元,以“五里台村委会邮电通信费(宽带费)”名义在村财务列支。2016年12月,王友臣由村财务购买笔记本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价值5500元,供其个人和家人使用。经研究,给予王友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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