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对于公平的最朴素的定义,就是“每个人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社会舆论中朴素的正义观,是法理的源泉之一,司法专业主义应该发挥司法判决定分止争的作用,引导社会积极向善,给善良者以力量,给勇敢者以保障,在具体司法个案中给出明确的是非观。
“劝阻吸烟案”和“朱振彪案”这两起案件的判决,及时回应了民间的焦虑,纠正了之前司法实践中的某种苗头——“谁惨谁有理”“死了人总有人赔偿”,这种倾向极易让法律变成了“和稀泥”,让司法公信蒙尘。
或许,这两起案件在很多人眼中都属于社会性的“小案”,但其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也代表了中国审判机关法治理念的升级:不仅关注“大案”,更认识到那些情节不大,但影响范围不小,甚至一起判决可能影响社会风气的“小案”,用足了司法判决正风俗、定人心的杠杆作用。就此而言,这两起“小案”价值并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