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徐玉玉案”二审宣判五名主犯上诉被驳回
2018年2月13日讯,新华社广州2月12日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对广东揭阳籍女学生蔡某某遭电信诈骗(被骗走9800元)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等5名诈骗主犯的上诉,维持原审对陈明慧等5名诈骗主犯的量刑。
被告人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诈骗,熊运江危险驾驶,林诗雅、陈李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8日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明慧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到六十万元不等;被告人熊运江犯诈骗罪、危险驾驶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被告人林诗雅、陈李亿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宣判后,陈明慧等人提出上诉。广东高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广东高院认为,上诉人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成电信诈骗犯罪团伙,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通过利用“钓鱼网站”链接、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等手段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骗取包括多名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在内的众多被害人的财物,并造成一人自杀,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原审判决对其量刑适当。
上诉人林诗雅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多次提供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协助转移赃款,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审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认定其非法出售的POS机为诈骗犯罪转移资金的数额为420万元,对其改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链接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
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为名,诈骗山东临沂市学生徐玉玉9900元钱。
徐玉玉报警后回家途中身体不适,抢救无效身亡。临沂中院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对诈骗团伙七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2017年9月,山东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陈文辉等上诉,维持原判。
媒体热评:电信诈骗就该严惩
据报道,2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揭阳女学生蔡某某遭电信诈骗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等5名诈骗主犯的上诉,维持原判。之前,5名被告中首犯陈明慧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图为蔡某某生前照片
无论从实施诈骗犯罪的手段、金额,还是后果看,这起电信诈骗案都堪称“山东徐玉玉案”的“姊妹篇”:2016年8月28日,刚刚考上大学的广东女生蔡某某离家出走,后被发现跳海自尽,原因是被短信骗走了学费1万多元,无颜面对家人,选择自杀。
单从诈骗金额来看,只因骗了对方1万元就被判无期徒刑,如此量刑不可谓不重。通常情况下,普通的诈骗罪,处于这个数额区间,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一般都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就此案而言,之所以处以无期徒刑的重刑,当然是因为造成被害人蔡某某跳海自尽。
根据两高2016年12月出台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且具有“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等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这一司法解释比起1996年、2011年有关解释的突破之处,在于明确重罚严惩“情节”,而且降低了定罪量刑的“门槛”。
符合“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等10种情形,只要是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一般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也应当认定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这就意味着,诈骗案的量刑在“升格”,打击力度也在“骤增”。
从司法实践看,自从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定罪量刑也确实是在不断趋严的。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再翻看过往的报道,近年来,各地查办的电信诈骗案,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更是屡见不鲜。
法律趋严,是因为电信诈骗犯罪在现实中愈演愈烈。犯罪嫌疑人借助网络、电信等平台,“投入低”却“收益高”,过去还存在“处罚轻”的情况。
过去,一些不法分子花两三万块钱买个短信群发器,很快就能“回本”“翻番”,为祸不少地方。过低的违法成本,无法阻止此类犯罪的滋生蔓延。
司法是守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底线,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秩序的重要职责。
从司法解释的“量刑升格”,再到司法审判的“严惩不贷”,都体现了司法审判机关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决心和意图。
对于潜在的犯罪群体,像徐玉玉案和蔡某某案这样的重刑判决,俨然就是警示灯。
当然,重判并非一剂万灵丹药。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既需立法、司法“遏增量”,也需电信、公安、银行等部门联手“净源头”,一记记组合拳都打好了,方能斩断犯罪黑手,有力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2018年2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揭阳女学生蔡某某遭电信诈骗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等5名诈骗主犯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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