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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禁锢妻子家暴7天 反家暴行动刻不容缓

2018-02-11 09:31:08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11月25日,是联合国第17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自2016年3月1日中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施行,迄今也有20个月有余。虽然全文仅有38条,但反家暴法简明实用,反家暴法确立的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撤销监护资格制度等也已经发挥了现实的作用,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惩戒效果明显,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在改变。

“进步巨大,作用显著,但仍然不够。”多位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仍有很多需要完善的空间。“当务之急是如何把这些法律制度进一步细化,特别是细化操作流程和裁判标准。”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说。

需要准确认定家庭暴力

“过去20个月以来,推动反家暴法实施的力量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受暴者寻求帮助,勇敢发声,越来越多的父母亲朋积极支持他们的亲人维权,越来越多的‘路人甲’,作为邻居、同学、同事或素不相识的旁观者代为报警、求助和伸出援手,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展反家暴宣传教育和服务,越来越多的公权力机构作出积极回应。我们的很多希望已经成为现实,如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已经开始进行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更多的告诫书、保护令已经签发,首次有了家暴案件被起诉的数据。”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共同发起人冯媛对反家暴法实施以来的效果表示肯定。

与此同时还应该看到,在司法实践中,举证难、调证难、认定难、送达难、执行难,家庭暴力案件仍然有一些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法院审理中认定家暴事实的报道有所增加,但仍然比较困难。“这些问题的存在,我认为有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但更多是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培训和宣传不够,观念的转变不到位,不了解家庭暴力的特点,对受害人的态度不够端正,缺乏积极保护受害人的责任感,甚至认为施暴者不会无缘无故打人,一定是受害人有过错,指责受害人。”李明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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