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
不知道购房者是假夫妻
同样作为被告的某房产公司也不同意原告的诉求。房产公司表示,一切应以购房合同为准,购房合同上是两个人的名字,房子就该归两个人所有。公司代理人还称,邹先生与林某是不是假结婚公司并不知晓,即便假结婚协议是真的,也跟公司无关。
“假结婚证为何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查?”法官问。被告房产公司表示不知情,而原告称自己缴纳了定金后,一切手续都是房产公司帮助办理的,假结婚的方式也是被告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建议的,林某也是房产工作人员找来的,自己也支付了4万元的好处费。
“我们根本不存在协助帮助原告办假结婚证的情况,即便有,也是个人行为,跟公司无关。”房产公司代理人称,而林某表示,自己当初被带到照相馆照了一张一个人的结婚照,假结婚证不是自己做的。原告方则称,假结婚证是用照片PS出来的,据原告方调查,房产公司同样用假证给上百人办理了申购资格申请。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