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据沈凤双介绍,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开发商通常都是依靠销售房屋支付工程款,根本做不到按月发放工资,连日常的生活费都是由工程承包人员垫付。现在还拖欠人工费超过200万元。记者找到了这项工程总承包方的法人代表、江苏泓建黑龙江分公司的负责人康仁,他承认,欠钱的事确实存在。康仁说,农民工的工资确实是从2016年就拖到现在,但根源在于开发商没支付工程款,自己也就无力支付农民工们的工资。
农民工们说,开发公司老板名叫王维鑫,但现在很少露面。楼房一直在销售,开发公司管理人员平时就在售楼处办公,开发公司项目经理马华柏告诉记者,开发公司不欠总承包方的钱。
承包方说欠钱,开发商方说不欠,无论谁是谁非,农民工都难以拿到自己的工钱,讨薪就此陷入了死胡同。农民工们说,这段时间,他们也想跳出这死胡同,但却遇到了新的难题:甲方并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004年国家劳动和建设部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黑龙江省也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三交纳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六十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按说有了工资保障金,农民工们被拖欠的工资应该不难解决,然而当地劳动部门执法负责人明确告诉农民工们,这个项目的开发方压根就没交保障金。
原来,这个工程开工时,手续不全,项目开工后,才陆续办下审批手续。开发公司项目经理马华柏承认,项目是2016年年初动工,一年后才通过审批。按理说,即便是后补审批手续,也该缴纳保障金后,才能通过审批,而当地劳动监察执法负责人说,直到现在,这项工程的保障金还是一分没交。
没缴纳保障金,又是怎么通过工程项目审批的呢?记者跟随农民们来到了当地建设部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局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刘新伟承认,确实是施工后补办的审批手续,也确实听说过保障金没有缴纳。
按劳动部门所说,缴纳保障金是工程审批的前置条件,可在当地建设部门这里,却变成了可以探讨的事。黑龙江省明确规定:建设行政部门对未足额交纳工资保障金的建设单位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的,责令限期收回违法发放的施工许可证,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阳光铭苑项目座落在他拉哈镇政府对面,是当地最为显眼的项目,站在镇政府门口就能看到施工现场。到现在为止,这项工程保障金没有交,工程却未受任何影响,补办的审批手续挂在售楼处的明显位置,房子还在继续销售继续建设。
阳光铭苑项目座落在他拉哈镇政府对面
奔波了几天后,农民工们找到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副县长李洪杰。这位负责人告诉农民工们,当地针对阳光铭苑项目欠薪的事,已经成立工作组,正在调查推进当中。
农民工们也知道,走法律诉讼程序也是一条可行之路,但是马上就要过年,走法律程序,周期比较长,他们还是希望政府部门出面,帮助尽快解决,一家人能高高兴兴过个年。
像他拉哈镇这样,在农民工讨薪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保障金问题,在其他地方也存在。在黑龙江省海伦市一家购物广场楼下,正在讨薪的农民工和工程承包商冒着零下近30度的严寒徘徊着。
农民工苑英奎的家,房顶和墙皮都已开裂,房子实际上已经是危房,但没钱修缮只能这么凑合居住。苑英奎很无奈:“还差我4万多块钱,一共给了我2万,剩下的再去要,就没有了。”
苑英奎他们打工的地方就是眼前这家购物广场,开发和施工都是黑龙江万格公司。2013年开始,苑英奎他们在这干了近两年的活,结账时只拿到了部分工资,农民工们多次去找万格公司,对方却强调说工资已经结清。而带领农民工们干活的工程承包商说,施工当中开发公司调整了图纸,施工量大幅增加,开发公司虽然支付了部分款项,但账始终没有结清,已经到手的钱主要都被用于购买材料赶工期,工人们的工资就拖欠了下来,现在工资拖欠金额在四五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