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阳回忆,他们对该司机进行例行检查,结果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超过130mg/100ml,驾驶人谭某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随后民警将谭某和同车人员沈某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询问调查。谭某自称他当天在一家火锅店喝了四五瓶啤酒后,在驾车接女朋友回家途中,被民警挡获。
初步询问调查后,22时许,谭某和另外一名酒驾嫌疑人被带到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抽血采样,民警用物证袋将血样封装后,请护士和嫌疑人签字确认。手续完毕后,民警把两名嫌疑人的血样带回大队冰箱低温保存。
谭某与沈某的聊天记录
奇怪
血样送检,酒精含量竟然为零
1月12日,民警将血样依法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行检测,以此来认定嫌疑人是否醉酒。1月15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打来电话,电话中,鉴定人员称,谭某的血样检测结果与当晚酒精检测仪结果存在巨大差异,不构成驾驶人醉酒危险驾驶罪立案要件。
“当天我们送检了两名醉酒嫌疑人血样,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均在100mg/100ml以上。”周阳介绍,两次呼气测试都显示,嫌疑人谭某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血样检测显示他的血液酒精含量为0,省总队告知我们这个结果时,我们也很震惊,肯定有问题。”
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民警首先展开自查。当晚抽样完毕后,血样保存在交警大队冰箱,民警调取监控发现,没有人接触过血样,在送检环节,两名民警前往省交警总队送检,两人相互监督,通过询问两名送检民警,排除了保存送检环节调包的可能。 “对于醉驾人员血液样品的封存、冷藏和交接运输,我们是有一套严格的流程的,我们也是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行的,这中间根本不可能出问题。”旌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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