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兰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们,右边为汤兰兰]
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汤玉梅说她并不恨汤兰兰,“说一点不生气那是假的,但是要说恨,我真恨不起来。”在她看来,汤兰兰也是受害者。
去年夏天,为了寻求帮助,汤玉梅找到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向他陈述了案件情况,并提供了相关材料。付建发现这起案子确实存在瑕疵,便决定免费帮他们申诉。
付建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该案共有11人被判刑,4人监视居住,1人在看守所死亡,目前刑满出狱的有万秀玲(汤兰兰的妈妈)、于东军、刘万有、陈春付,徐俊生。
付建介绍说,该案疑点比较多,两份B超检验单子,相同时间、相同医院、相同医生,但检验结果却不同。汤兰兰的陈述不符合常理,她当时是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报案陈述材料中描述的时间、地点、环境与事实不符。该案也没有能证明犯罪的体液毛发等鉴定材料,以及现场确认等。“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只能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女孩的姑父刘长海,服刑至今拒不认罪,拒不减刑,将自己在监狱中干活挣得的公分分给别人,而且一直坚持申诉,这在客观证实了刘长海对法院判决不认可。这个案子的一些人已经刑满出狱,也仍在申诉。”
付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丁福及汤继彬两名监视居住人员,目前已提起国家赔偿。
原标题:央视深入调查“汤兰兰案”真相汤兰兰是媒体为一个女孩子取的化名,2008年,当时只有14岁的汤兰兰向黑龙江五大连池警方报案,称自己从六岁开始便遭到亲属、乡邻等数十人的侵害,时间长达七、八年之久。
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秋(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强奸(以下简称: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