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女士表示,当时选择和被告人赵某在一起,是因为赵某对她很好,可就在交往两三个月的期间里发觉赵某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一不联系到她就开始胡乱发火,不但打砸东西还对自己使用暴力。丁女士曾想过要分手,但是赵某恐吓她称,一旦分手就会让她不好过。
丁女士在受伤后家里人商量,最终决定报警,而她的脸经法医认定轻伤二级,在这期间所有的面部治疗修复费用均由自己承担,在法庭上丁女士也提及了诉讼请求。
目前案件也是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6月25日7时许,一名男子在隆安县城厢镇民安街上当众猥亵1名女子。视频中,一女子被一名男子从身后抱住,女子不断尖叫,还大喊救命,过了一会后,男子才将女子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