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遗憾的不仅是徐先生,记者在附近的小区随机采访了多位居民,大部分居民表示,希望这片场地是个足球场。其中一位居民则表示,如果能协调好灯光和球场开放时间等问题,他们会同意将目前的这片闲置地利用为足球场,“我家这栋楼算是离得比较近的,我听说有其他业主觉得球场有灯光或噪音。足球场我觉得是个好事,但要让老百姓都觉得满意,是否可以考虑采取比如太晚就不能开放踢球这样的措施来协调,这样更周全一些。”
既然已经改造成了足球场,为何会被拆除?在武汉市武昌区委宣传部给记者的一份回复函中写到:由于缺乏规划手续,并被周边居民反复投诉,经武昌区城管委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依法对该处违建实施拆除。当初拆除足球场的武汉市武昌区城管委杨园中队一位基层执法队员向记者坦言,其实拆除这个足球场的问题处理起来很为难,从内心讲,觉得这样拆除很浪费,但不拆它又是违建,“为老百姓做了事情后我们队长受了处理,从法律角度来说属于擦边球,可从我们这边来说,拆了要处理,不拆也要处理,我们能怎么办呢?”
城管执法队员觉得为难,而体育主管部门则觉得尴尬。国务院46号文《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都有明确规定,鼓励在城市绿地、闲置地等区域建设足球场地。然而,目前在这些地方所建设的足球场地几乎都没有“合法身份”。
武汉市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处长阮涛表示:“这样做与规定相悖,拆了又与国务院46号文件相悖,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城乡规划法》与46号文件可能是有一定冲突、不那么契合的地方,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谁不对,找到化解这个问题的方法(才是现在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