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了大概情况,民警对路边的商铺进行了走访。路边商铺的工作人员介绍,前一天晚上9时许,确实有辆车在当事位置把别的车撞了,但接下来的事就没有过多留意。
民警查看留在车上的字条。记者张勇摄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民警多次拨打了字条上的电话。后来,一名男子接通了电话,并自称姓刘,表示正是撞坏郑先生爱车的人。
10分钟不到,刘先生一家赶到现场。他们先向郑先生道了歉,后对事情的经过进行了解释。
原来,事发当时,由于晚上视线不好,刘先生为了给一辆速度过快的摩托车让路,不小心把郑先生的爱车撞了。
“我也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我在原地等了差不多5个小时,但一直没有看到被撞车主过来。虽然,我想过打报警电话查询车主信息,但又怕太晚打扰别人休息,并且我还有急事,就留了张字条先行离开,希望车主看到后主动联系我。”刘先生一再表示,是自己的失误给郑先生带来了损失,责任由他全部负担,绝不推诿。
由于双方告诉民警,不需要走保险程序,民警最终核实登记了双方信息,双方一起前往修理厂维修损坏车辆。
民警提醒,开车时,驾驶员朋友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小心驾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