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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后"女孩打赏男主播65万 其母诉直播平台要求退钱

2017-12-18 08:42:47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于是刘女士以女儿为原告将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被告返还657734元及利息。

庭审中,蜜莱坞公司辩称,涉案的映客号是以刘女士身份证号码注册的,该公司与刘女士女儿之间无合同关系,而且该映客号使用微信和支付宝付款,回单显示账户户主为刘女士,所以消费行为应属于刘女士。

该公司表示,即使是起诉之后,涉案账户仍有充值行为,由此可以说明刘女士是认可充值行为的,该公司也无法审查操作账户的人到底是谁。公司有理由相信账户的充值消费行为均为刘女士所为,双方的合同关系有效。

该公司还认为,获得打赏多的主播,也给刘女士账户回赠了礼物,明显存在意思联络,而且礼物可以转换为人民币提现,且涉案账户购买的钻石只剩下24个,价值2.4元,之前的基本消费完毕,不存在退款基础。

针对被告的说法刘女士表示,因为女儿是未成年人,所以支付宝、微信都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做的实名认证,涉案账户还有操作行为,是因为女儿将账号给了别人用。

案件进展一审证据不足败诉原告已上诉

经一审审理,法院认为,涉案映客号以及充值账户均为刘女士所有,仅凭小雅与刘女士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足以证明是小雅是在刘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登录并充值消费,故小雅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小雅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款项及利息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2017年9月6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后,刘女士一方上诉。目前,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原告代理人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列表示,诉讼中,他曾要求映客直播提供小雅登录的IP地址,因为小雅大部分消费都是在国外进行的,而刘女士当时在国内。但映客直播拒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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