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北京警方曾集中开展地铁打“狼”行动,不满两个月抓获地铁色狼40人,其中拘留28人。
警方的集中打击令“顶友”群体浮出水面。他们是一群有摩擦癖的心理疾病患者,常出没于人多拥挤的地方,如地铁、公交、商场等,通过故意摩擦女性身体获得快感,并在社交媒体上建群交流感受。
“顶友行为一般以治安处罚的方式进行惩戒”。律师易胜华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而杨某所犯“强制猥亵罪”,则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易胜华表示,地铁内“顶友”行为,一般发生于受害者无防备的情况下,对于强制手段的认定存在一定困难,且一般持续时间较短、情节较轻微,大多难以达到构成刑事犯罪的程度。
举证难也成为警方打击地铁色狼的一大难题。
“除非抓现行,到了派出所后定性是否构成猥亵,是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还是放人,还需要看证据和情节”。民警介绍,一般情况下,女性发现受到骚扰时,会出于防卫意识制止,加之人多拥挤,其他乘客很难发现一些细微的行为,因此很难有目击证人,也给处理带来困难。
此外,地铁猥亵多发生于人多拥挤的早晚高峰,大多在隐蔽状态下进行,拍照取证难度大,一部分女性不愿站出来指证和斥责色狼的不雅行为,即便色狼被抓,女性也不愿配合做笔录,致使警方无法处理猥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