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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原市委书记被判刑:用虚假玉石交易掩盖受贿

2017-12-14 07:55:2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陈远华在办案机关供述,其帮助陈某在洛浦县承揽了很多工程,共计索要、收受陈某189万余元。其中,陈某花费了28万元给其在四川的父母家修了一条路;2012年初,其向陈某要了10万元给哥哥买房子;从2013年三四月至2015年底,陈某应陈远华要求替其共支出151万余元,这笔钱是陈某给陈远华的好处费。陈某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感谢他,也是为了跟他拉好关系,以便日后得到更多的帮助。

利用虚假玉石交易

为自己受贿“遮羞”

陈远华还利用虚假玉石交易的方法,为自己受贿“遮羞”,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向行贿人出售玉石。

2013年至2014年,陈远华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分两次收受李某共计价值人民币131万元的两块玉石。

李某通过陈某寻求陈远华帮助后,承揽了洛浦县及和田市的一些工程项目。李某提出送给陈远华两块玉石,陈远华同意,并安排陈某将陈远华的两块玉石放在玉器店里卖给李某,陈某将李某购买玉石的钱款两次共计131万元存入银行卡中替陈远华保管。最终,这两块玉石又回到了陈远华的手中。

2013年,陈远华还为李某某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交易方式非法收受李某某财物价值人民币31.2万元。

因为陈远华在帮助其承揽洛浦县城区部分亮化工程方面提供了帮助,2013年初,李某某对陈某称要感谢陈远华,陈某向陈远华提议将陈远华保管在陈某处的玉石卖给李某某,陈远华同意。后陈某将陈远华的3块玉石以120万元的高价卖给了李某某,并将120万元存入银行卡中替陈远华保管。

后经鉴定,李某某购买陈远华的三块玉石,实际价值为人民币88.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所谓购买玉石只是陈远华受贿的遮羞手段而已,双方之间并非真正的购销关系。

收受商品房怕被查

落户远房亲戚名下

2013年,陈远华为徐某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徐某所送位于成都市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129万余元,落户在陈远华的远亲朱某名下。2014年底,陈远华安排朱某将该房产退给徐某,因房产手续不全无法过户或买卖,朱某未能将该房产退给徐某。

2013年,陈远华承诺为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游某在洛浦县投资建设某广场享受优惠政策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游某人民币100万元。这笔钱存入陈某银行卡中,后陈远华将该银行卡交给其情人李某,李某用该钱款购买了四川宜宾的一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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