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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任晓平“换头术”:自带设备模拟无菌环境操作

2017-11-28 08:56:3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申请表”中的文字包括“我志愿将自己的遗体(眼角膜)无偿捐献给医学事业,为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和人类健康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请亲属支持执行人实现我的遗愿。”

杨明表示,执行人必须是患者亲属中“说得上话,能做决定的人”,比如大儿子或直系亲属。曾经有患者来解剖学馆的解剖学实验室参观之后,才决定捐献自己的遗体。

“登记之前,有到教学区看的人,看我们怎么使用,怎么教学,怎么样研究。看完之后,就放心了,决定把遗体交给我们。有的教学场景是会令人难受,有些捐献者受不了,有的人比较坦然。我们尽量避开那些教学场景。”

遗体捐献完成后,捐献者的名字会被刻到捐献者纪念碑上,患者家属会获得纪念证书——黑龙江省红十字会、黑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荣誉证书,并盖有黑龙江红十字会和接受机构的红色印章。

杨明说,在哈尔滨市,遗体捐献的比例不高,哈医大库存遗体资源也比较紧张。

虽然哈医大校方对任晓平的头移植研究项目非常支持,认为是前沿创新研究,但杨明也注意到了社会舆论上对此项目的重重质疑。

杨明担心,公众因为对该项目的质疑,或者不当的宣传,会消减公众对遗体捐献事业的热情。“就怕社会上尚未捐献(遗体)的人,别人在这儿瞎说,他们心里可能会很不舒服,从而放弃捐献。”

专注于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张新庆告诉澎湃新闻,根据各省的《遗体捐献条例》,遗体捐献前,遗体的接受机构要与捐献者本人或其亲属签订知情同意书,即捐献登记表,并告知他们该遗体未来的使用情况:“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为人类健康做贡献”。

相关条例写明,“捐献人捐献行为、人格尊严以及遗体受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

对于捐献登记表中“我志愿将自己的遗体(眼角膜)无偿捐献给医学事业,为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和人类健康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的表述,张新庆表示,遗体接受机构需要对“医学教育”、“医学研究”进行更多地界定和解释,以便捐献者本人或其亲属更充分地了解遗体未来可能的使用情况。

他说,基于家属和遗体接受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遗体捐献完成后,在“医学教育”和“医学研究”中,科研单位使用相关遗体一般不需要再次征求家属的同意。

但张新庆认为,鉴于“换头术”研究的高度伦理争议性和技术复杂性,假如使用遗体开展“换头术”研究,则应当征求遗体捐献者家属的再次同意。

关键词:换头术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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