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市民普女士,今年6月份被燕文堂电话邀约前去领礼品,到了却掏298元领到了第五套人民币产品。随后,普女士不断接到电话短信邀约。到了7月份,得知普女士没钱购买,对方称可以以贷款方式购买,一年后可有巨大收益。并为普女士介绍了贷款公司,贷款11万多。普女士花费70200元,购买了一美元整版钞藏品,但目前藏品仍在燕文堂公司没有拿到手。现在普女士每月需要还贷3720元,而她的退休金只有3200元,生活非常拮据。
提示
律师:涉事公司涉嫌犯罪受害者可报案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说,这些纪念币公司在营业范围上不包含出售“纪念币”,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纪念币的投资和升值空间,涉及金额又比较大,建议受害者可以考虑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对于一些受害者被纪念币公司诱导向借贷公司贷款购买藏品一事,王永杰认为,由于纪念币公司在一开始便存在欺诈行为,受害者可以以欺诈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钱款。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据媒体此前报道,天津一文化交流公司对外高价销售纪念币、整版钞等收藏品,以承诺两年后到期回购或代为出售变现收藏品为名,吸收不特定公众资金。该公司一名业务员在工作期间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钱币(纪念币、整版钞)和字画产品的投资和升值空间,承诺在其公司购买钱币和字画两年后高价回购或代为出售变现,共向14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揽资金170余万元,非法获利8万元。
案发后,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这名业务员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