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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房有明确标准 出租人必须网上备案

2017-10-31 16:05: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标准》明确了单位宿舍、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宿舍型公寓和集中式公寓的租赁住房的标准,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合理引导、鼓励宿舍型租赁住房的发展,禁止经营“胶囊公寓”。

——为住房租赁企业“划线”

近年来国务院、建设部均明确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积极培育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目前,广州市的住房租赁企业如雨后春笋,但因没有可依据的执行标准,限制了住房租赁企业的发展。

为此,《标准》对企业租赁住房的改造是否合法划定了界限、方便“有房”企业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把住房租赁企业的管理标准固化下来,为进一步摸清人、屋底数,有针对性开展服务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广州发布首个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范本

约定限住人数 不得随意涨租金

《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今后,租房签约,将有范本可依。

此次, 两部门首次联合为公众提供住房租赁的合同范本,不仅是广州市首个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范本,也是日前正式上线的广州市智慧阳光租房平台(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网签模板。

该合同文本,以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从租赁双方最关心的方面着手合同内容,引导当事人公正签约履约,进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合同文本共十四条通用条款、两个附表组成。对房屋情况及居住要求、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房屋的交付、返还及腾退、房屋维护及维修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约定。

有需要的市民,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或“广州红盾信息网”参考使用及下载。

亮点1

合同文本特别设置了“说明”,提醒租赁双方要对彼此身份证明、产权来源证明 “验明正身”,以维护租赁双方知情权,避免因房屋权属瑕疵和隐瞒真实性而造成纠纷。

亮点2

合同文本明确房屋限住人数和禁止性约定,强调不能利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储藏室居住,防范安全隐患,从源头严防群租乱象。

亮点3

合同文本明确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上调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房屋。既稳定了租金,又稳定了长期租赁关系,维护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稳定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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