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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商家声称月饼有保健功能甚至能治病违规

2017-09-28 04:47:5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视频:月饼市场新气象:月饼与包装“冰火两重天”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养生月饼”不养生随意用药材属违法  

对话人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 朱 毅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孙娟娟

月饼中不得随意添加中药材

记者:中秋临近,在微信朋友圈、各大购物网站上,一些打着“养生”招牌的“网红月饼”开始走俏。目前,我国养生市场需求旺盛,打着“养生”招牌的“网红月饼”可谓是“瞄准市场,精准发射”。我们调查发现,不少月饼仍存在用料不足、违规标注,甚至违规添加药用成分等问题。尤其突出的是,今年市场上出现的各式养生月饼还声称有滋阴补气的作用。

朱毅:首先,国家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发文提醒,保健类月饼属于虚假宣传,食药监总局从来没有批准过保健类的月饼。所以,如果有商家声称自己的月饼有保健功能,甚至是说自己的月饼能够治病,那都是违规的。

其次,养生的旗号属于打擦边球,我们需要看其所谓养生的配料是什么东西。比如,常见的五谷杂粮可以添加到月饼里,但是加进去并不等于就是养生月饼。月饼中加了五谷杂粮后,其口感会非常粗糙,为了改善月饼的口感,制作者就会加入大量的油来调节,所以消费者不能被五谷杂粮或其他什么配料迷了眼,要仔细看营养成分、配料的使用比例等内容。

至于在月饼中添加药用成分,可以添加人参、山银花、玫瑰花、夏枯草等药食同源的成分,但除此之外的药用成分是被禁止的。

孙娟娟:就月饼市场依旧存在用料不足、违规标注的现象而言,这是一种长期存在的食品欺诈问题。自欧盟马肉风波以来,这种以经济利益驱动但无害食品安全的食品欺诈行为再次成为食品规制领域的热点和重点,其内容包括成分上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标识上的信息误导等。但是,一旦出现违规添加有害成分或者药用成分,则可能因为危害健康而成为食品安全问题。因此,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存在“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例外情形是可以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且由国家主管部门制定这一物质的清单。在这个方面,包括月饼在内的食品生产者应当根据《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这一目录清单,选择加入的物质。相应的,诸如当归、三七等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材,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添加到食品中。

月饼新国标有待增强实用性

记者: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公布GB/T19855-2015《月饼》国家标准。新国标对于月饼中馅料含量、配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尽管施行了新国标,但在不少消费者看来,月饼市场的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朱毅:月饼新国标属于一个推荐性的标准,并不是一个强制性标准,其强制力有限。而且,月饼新国标中的一些规定衡量起来比较困难。比如,果仁不能低于百分之二十、水果含量不能低于四分之一等,这些在检测过程中不好衡量。此外,一些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也存在问题。一些消费者并不在乎月饼里的精确成分,反而热衷追捧一些打着养生等旗号的“网红月饼”,而且会认为一年吃不了几次月饼,因而更注重外观、口味等方面。

现在来看,月饼新国标的一些方面还需要增强实用性,这样才能更显示出标准的意义。

孙娟娟:月饼新国标作为国家推荐性标准,其对月饼的定义和分类有助于消费者识别不同种类的月饼,防止诸如月饼名称混乱、有名无实等欺诈行为。对于无法直观判断的用料不足问题,消费者有知悉其所购买食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对此,可以通过计量监督加以规范。例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而且,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否则,责令改正,且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网售月饼市场需专项整治

记者:养生非一日之功,一般要经过一定的疗程,但月饼是时令性食品,往往只吃一两次,想要达到一些功效是不可能的。甚至有卖家坦承,月饼的馅料等做工比较复杂,有些其实是在网上购买的,还有些自制月饼实际就是厂家生产出来的,然后打着养生、私厨的旗号,在微信或微店对外售卖,不过是营销的手段。

孙娟娟:新口味、新品种的出现,可以说是市场自发行为在回应消费者的多样诉求。尽管月饼是传统食品,且月饼标准的出台也是为了规范各类传统名称的使用,以保障月饼的真实性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是,产品本身如果没有与时俱进的创新,也可能被当下诉求各异的消费者淘汰。因此,有关月饼的监管也需要考虑这样的因素,在保障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为食品的推陈出新提供可能,并及时作出相关品名的规范以及强化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防止消费欺诈。

记者:有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目前主要突出对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必须要求食品提供者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但是,从实际来看,对于网上销售的“养生月饼”,网络平台似乎鞭长莫及。

朱毅:对于网上出售各种手工月饼,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对于那些在监管之下由大规模企业生产的月饼,在一些人看来都会有监管是否在走形式的质疑,那么对这种家庭小作坊生产的没有监管的月饼,又何以相信这是安全的呢? 

现在很多物品都在网上出售,有的甚至不在电商平台上出售,而是在微信朋友圈里叫卖,对于这些情况,监管就更加困难。我觉得,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培养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意识。

孙娟娟:养生是目前消费者非常关注的一种健康型消费诉求。鉴于我国药食同源的传统,尽管可以借助食疗促进养生,但是就某一类食品而言,其如何养生是需要借助一定的物质含量及其功能来实现的。当保健食品的使用目的定位在保障和促进健康时,其功能声称里并没有养生这样的选项。因此,一方面需要打击借“养生”这样的宣传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与时俱进的消费诉求,借助术语和定义的明晰,规范市场上出现的从营养、生产方式等角度作出的新的食品声称。对于由于网络平台发展所推进的线上月饼营销渠道和方式,目前已有的针对网上食品销售、广告宣传的规定是打击网上违法销售月饼的依据。随着中秋节的临近,专项类的整治和风险交流也有助于保障假日期间消费者的月饼食用安全、保护他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法制日报》实习生 韩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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