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共享单车公司已对这些受到损失的客户进行了赔偿。本月25日,深圳检方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
检方说法:偷盗电子账户资金与偷盗财产无异
深圳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近年来,盗窃的手段从传统的“偷偷摸摸”,发展到采用技术手段盗窃他人的游戏装备、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以及盗取移动支付终端里面的资金。盗窃罪的对象不但包括实物,也包括了游戏装备、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就本案而言,杨某和吴某盗窃的虽然是用户在共享单车账户里面的资金,并不同于小偷扒窃他人身上的现实存在的现金,但是因为这些电子账户的资金都是可以像银行账户里面的钱款一样进行转账和取现的,因此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无异。
检察官表示,类似的案件应当从共享单车的源头上来遏制,也希望众多共享单车公司予以重视并及时堵塞网络漏洞,从而保证更多的人能够放心、安心地使用共享单车。不过,使用共享单车以及各个付费APP的亲们也要留个心眼,多留意自己账户的资金,一旦发现有异常,要赶紧报警,及时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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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共享单车普及后,针对共享单车的犯罪行为也是层出不穷。
今年4月18日晚,共享单车公司员工小刘像往常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当经过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时,路边一辆黑色的单车引起了他的注意:这辆单车虽然是黑色的,但是却和自己公司的黄色的共享单车十分相似。
心生疑惑的小刘决定看看到底怎么回事,不看不要紧,这一看,发现了个大秘密,虽然颜色不一样,但这辆车上有自己公司共享单车的钢印logo,小刘确信这就是自己公司的共享单车,立马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龙岗公安分局宝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涉嫌盗窃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人邹某抓获,现场查获被盗24寸带有共享单车钢印logo的自行车一辆。
经审查,违法行为人邹某(女,35岁,江西人)称:4月11日,其在龙岗区坂田街道下雪村铁路桥发现路边停有一辆没有锁好的共享单车,心生贪念的邹某于是便趁四下无人将共享单车骑回了家据为己有。
由于怕被人发现,邹某将单车的车锁拆掉换上了自己的单车锁,将原本黄色的车体喷了黑漆,将有共享单车标志的二维码也全部拆除,还特意加了后座和前框,却没想到还是逃不过天网恢恢。
目前,邹某已被依法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