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博说:“这个裁定能够对解决两家商标之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我们请求苏州稻香村能够自觉地尊重法律,立刻停止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文字标识的产品。同时也恳请各电商平台积极配合。”
实体店方面,北稻表示,已经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丰台区法院和朝阳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这几个法院正在审理当中。
苏州稻香村:无法认同自己才是品牌创立者
数据显示,电商平台的营收占苏州稻香村营收30%-40%。因此,对于这个裁定,苏州稻香村副总经理杨国印回应说,无法认同。“我们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对于这份民事裁定我们无法认同,也深表遗憾。临近中秋之际,正是月饼销售的关键时期。北稻的这种做法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的,给我们公司也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苏州稻香村表示,早已禁止门店使用扇形标识。苏州稻香村也一直坚持,自己才是稻香村品牌的创立者和商标的持有者。苏州稻香村副总经理杨国印说,苏州稻香村是3006组群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注册权利人,北京稻香村是3007组群的饺子、元宵类“稻香村”商标的注册权利人,北京稻香村糕点食品类的商标是他们一直宣传的“三禾”,在糕点类商品上曾被我们授权使用稻香村商标,两次签订授权使用合同并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现在商标被授权人反而告原商标权利人侵权,匪夷所思。
两家共识:共同维护打造稻香村老字号
不过苏州稻香村也表示,在老字号品牌的保护上,斗争只会一损俱损。不希望这一商业纠纷对稻香村品牌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一直是积极传承发扬传统老字号,也致力于把稻香村品牌做大做强、走向世界。”
北京稻香村副总经理尹博表示,他们的诉求是希望对双方商标加以明显区隔,避免消费者混淆,目的还是共同做好老字号。
尹博说,“我们的诉求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希望双方能够自觉地进行品牌区隔,规范地使用自己的商标,共同地把这个民族品牌做好。”
新闻链接:南北稻香村的十年商标之争
两家稻香村因为商标归属争论不休,也是有历史原因。
苏稻方面表示,稻香村字号和商业标识最早创立于1773年创于苏州观前街。北稻也表示有120多年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