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自身的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建设天然吻合,例如老挝通过互联互通成为连接周边国家枢纽的“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哈萨克斯坦的以运输和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为核心的“光明之路”计划、印度尼西亚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的“全球海洋支点”发展规划、英国旨在提高北方城市竞争力的北方经济引擎规划等,由于这些国家均为与我国已经建立或者计划建立自贸区的伙伴,因此双方的有效对接既可以产生较大的项目标杆作用,又可以为国家间整体的经贸合作产生较强的带动效应。
可以说,在我国现有的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当中,大多数都担负着直接与“一带一路”建设进行对接的任务,如位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地理位置“交汇点”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首个被纳入“一带一路”愿景和行动计划的自贸试验区,肩负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金融聚集等重要作用和功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则主要通过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打造物流、投资、贸易枢纽来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服务;而作为“一带一路”陆海交汇点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则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京津冀地区的口岸辐射能力;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则可以发挥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历史和人文优势,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对接力度;辽宁省作为“一带一路”规划中的18个重要省区之一,主要肩负着中蒙俄经济走廊和面向东北亚地区开放的任务,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将会全面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与上海相似,浙江省也处在“长江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将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作为内陆省份,河南省处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枢纽位置,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助于提高我国整体对外开放的层次和中部地区的协调发展水平;湖北省作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的典范省份,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助于省内优势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助力“一带一路”建设;重庆市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位于“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连接处,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标志着我国加大了西部地区门户城市的开放力度;与重庆市相似,在四川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利于探索符合我国内陆尤其是西部地区实际情况的开放机制,从而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合作水平;陕西省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利于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的带动作用,提高内陆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