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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租赁实施意见公布:租房居住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2017-09-15 15:41:5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同时,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住房租赁方面,总体考虑广覆盖,凡是在本市稳定就业、无自有住房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现有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积金提取的便捷性,本市将推出以下新举措:一是对满足一定积分的引进人才,放宽提取使用条件;二是对承租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试点推广住房租赁企业集中办理业务;三是加快开通网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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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在住房租赁市场中的定位和作用,本市是如何考虑的?

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是本市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的重要目标;坚持企业主体运作、坚持市场化运作,是本市发展壮大住房租赁产业的基本原则。一个健康的住房租赁市场,需要不同类别、不同性质企业的广泛参与。

现阶段,本市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国有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在住房租赁市场前期培育过程中,通过国资国企的引领和示范,尽快增加市场供给,稳定市场租金,将国有企业打造成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器、压舱石,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身住房租赁产业。

特别是在金融支持方面,本市针对住房租赁企业,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为导向,提出了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加快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合理运用保险资金等五类金融支持政策。

本市将努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鼓励国有、非国有各类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收储、转租等多种经营方式,拓展住房租赁业务,开展代理经租业务,一视同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不断提升本市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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