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两个规定明确专业技术、行政执法两类职位设定,建立“四等十一级”的职务序列,明确各自晋升方式。根据两个规定及配套办法,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实行分类管理,开展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从而实现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专业化建设,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进一步激发基层公务员的活力,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的。长期以来,公务员主要依据职务进行管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工资待遇低、干部留不住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有必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2015年1月,中央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全面推开。这项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重要调整和改革,是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100多万名基层公务员晋升了职级,享受上一职务层次的工资待遇。这项改革,让广大基层公务员享受到了党中央关爱基层的“真金白银”和“改革红利”,激发了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
针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的改革,同样在加速推进。
目前,全国有110多万个事业单位、2900多万工作人员,其所属行业、层级、类型千差万别。对领导人员管理既要提出共性要求,也要兼顾个性差异,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为此,中组部等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现实期盼,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步伐,构建起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为统领、各行业办法相配套的“1+X”制度体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法规从无到有,填补了制度空白。
套上“紧箍”,干部管理从严从实
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吏。
防止“带病提拔”,是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2016年8月,中办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意见》明确实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拟提任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上签字制度,这是压实选拔任用工作责任的重大举措。“签字方式虽简单,但签下的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大家反映,这是一个有效管用的好办法。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凡提四必”要求,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确保人选干净、忠诚、担当。